摘要:現階段我國司法實務中非法證據的概念尚不清晰,當事人和司法人員理解各異。選取當事人提出的非法證據排除申請作為切入點,并聚焦證人證言類證據為研究對象,經數據收集和分析后發現:實務中的證言排除情形對非法證據排除制度設計的價值目標覆蓋比較全面,法官審查時體現出司法能動性,行使裁量權的幅度較大,形成了證據排除實踐的豐富樣態。同時,制度實施過程中也存在庭前解決爭議比例小、對證據排除效果的評價標準待商榷、因非法證據概念模糊造成的裁判尺度不一等問題。應立足非法證據排除的價值目標,明確裁判思路和裁量尺度,推進制度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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