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基于降低紙幣發行流通成本、增強支付清算效率等需要,我國已開展法定數字貨幣的設計與試驗工作。為增強立法前瞻性與合理性,需要對法定數字貨幣的法律屬性這一基礎問題進行研究。本文從法定數字貨幣的發行與流通模式角度,對其私法與公法屬性及相應立法設想分別進行論述。一方面,法定數字貨幣與現有法定貨幣具有相同的私法屬性,一般情況下適用“占有即所有”所有權流轉規則,同時從技術層面彌補了該規則的缺憾,據此應進一步明確其物權客體屬性、物權流轉效力以及具體流轉規則。另一方面,法定數字貨幣具有特殊的公法屬性,即具有受限的法償性和較強的身份性,據此應當明確其法償范圍與法償限額,并對特定主體使用貨幣流通信息作出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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