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容缺受理'制度自創(chuàng)立實施以來,面臨的最大難題就是合法性困境。從《行政許可法》的具體規(guī)定、中央政府文件以及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的制定依據等角度看,該制度仍然缺少法律依據。'容缺受理'的制度設計與'重大改革于法有據'的中央決策精神和'法無授權即為禁止'的行政法原則不符,容易導致行政自由裁量權的濫用,沖擊現(xiàn)有的法治秩序,引發(fā)改革對法治的'破窗效應'。面對合法性質疑及其可能造成的法律風險,'容缺受理'制度應當向法治道路回歸,盡快爭取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授權或者通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地方性法規(guī),以增加'容缺受理'制度的合法性和權威性,從而擺脫合法性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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