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學術數據庫是當今學術工作者不可或缺的網絡學術信息主流載體,其對部分學術資源的獨家壟斷,是知識產權保護下的合法壟斷。然而,如果學術數據庫經營者將版權保護作為攫取壟斷利潤的手段而非激勵創新的催化劑,排除、限制相關市場競爭,其濫用行為便應當受到反壟斷法的審查與規制。當前,反壟斷實踐經驗的空位及理論上的諸多爭議,使認定學術數據庫經營者不公平高價行為的過程面臨諸多困境。要打破當前的“知識壟斷”格局,須在相關市場界定中重新審讀多邊市場之利益相關性,以彌補傳統相關市場界定方法在適用上的局限性。在市場支配地位認定中,考量市場份額與知識產權因素之作用,以補足適用“結構性標準”帶來的認定偏差。同時,須結合個案運用合理性原則分析經營者行為之濫用性。數字學術資源的“開放存取”能夠實現知識開放分享之目的,應當作為排除學術數據庫市場障礙的重要激勵性規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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