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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虛假公證;公證質量;公證法;公證誠信
一、出現虛假公證的原因分析
1.申請人公證造假收益大、成本低
目前,在?產繼承、房屋買賣等財產類公證中,利用假證、假人騙取公證書的現象尤其突出。根據《公證法》的相關規定,當事人以及其他個人或者組織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騙取公證書,利用虛假公證書從事欺詐活動,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刑法當中,對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公證書的,也作出了明確的處罰規定。但是在現實生活當中,在辦理公證時發現虛假材料的,公證員一般僅僅是拒絕辦理公證,對假證假人通常不會采取什么措施。在出具公證書后,當事人持虛假公證獲取了非法利益,對他人造成了損害,受害人要維權的話,此時往往要面對經辦公證員、公證處、造假當事人、善意第三方等多方利害關系人,經常要費很大周折,要投入巨大的精力和錢財,然而有時取得的效果卻并不樂觀,提供虛假材料的當事人也因此難以得到追究。
2.個別公證機構、公證員片面追求經濟利益
目前,我國的公證機構分為行政體制、事業體制、合作制三種類型,很多公證處實行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在經濟上實行自收自支,工資、獎金與收費掛鉤,這種自收自支的管理模式使得公證處、公證員生存、發展的壓力日益增大,對經濟效益的追求成為公證處的首要目標,也成為公證處考核公證員的潛在基本標準,并且切實影響到公證員的收入和生活,這就驅使公證處之間的不正當競爭日益劇烈,公證員面對虛假材料時不得不面對收益和責任的權衡。
3.公證機構設備落后,查驗手段不足
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制假技術日新月異,有些假證件、假材料已達到幾可亂真的程度。在申請辦理公證事項的過程中,提交給公證處的材料種類繁多,出處各異,要想對這些證件材料逐一進行核實并且核實無誤,不僅要投入較大的人力、物力,要保證完全正確仍有著較大難度。目前,很多公證機構都存在著硬件設備落后、核實手段不足的問題,在面對形形的假人、假證、假材料時,往往會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
4.公證辦理不能取得有關單位和個人的有效配合
在材料提交階段,公證機構有時不能得到相關單位的配合:有的單位怕承擔風險,不愿為當事人出具證明;有的則不顧事實,完全依照當事人要求出具證明。在公證核實階段,有些政府工作人員怕擔責任,以種種理由進行拒絕、搪塞,不愿協助核實,有些金融機構則以《銀行法》、《郵政法》及行業規定為由,拒絕公證機構核實,一些個人完全拒絕公證機構核實。
二、公證執業環境中存在的眾多問題
1.多種體制并存,公證資源分配不合理
行政體制、參公體制、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等五種不同的體制并存,同一地區存在不同性質(形式)的公證機構,同一城市存在不同層級的公證機構,這種體制上的混亂導致公證機構之間的不正當競爭非常普遍,給公證機構的管理帶來很大的困難,嚴重影響了公證公信力。
2.法定公證缺失,法律法規不健全
《公證法》沒有明確必須公證的事項,散落在《拍賣法》、《擔保法》、《繼承法》和《民事訴訟法》中有關公證的條款也都是選擇性的。國家法律法規強制性規范少,在許多領域還是空白。作為民法典重要組成部分的《物權法》,在不動產物權變動等涉及物權效力的重大問題上沒有引入公證制度,使公證在不動產領域的作用難以發揮。《公證法》第四十四條關于對當事人造假行為“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與《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中的相關規定沒有銜接。公證行業長期處于守株待兔、等米下鍋的狀態,長此以往公證機構有被邊緣化和被社會拋棄的危險。《公證法》頒布后,配套的法規也沒有跟上。
3.與職能部門溝通困難,公眾公證法律意識薄弱
缺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以及司法機關的溝通支持和相關硬性規定,使得公證機構、公證員在調查核實、業務開展、執業風險方面面臨十分困難的局面;由于歷史原因,社會的信用意識在我國沒有充分發育,社會整體的信用意識水平較低。
三、提高公證質量,還公證誠信本質
1.以人為本
以人為本,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熟練、紀律嚴明、作風過硬、服務文明的隊伍,全面提升公證處人員整體素質,使公證人員擁有較高的職業道德素養,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因為公證員在執業過程中也要承擔相應的執業風險,這也促使公證員在辦理公證業務中,將公證質量視為公證事業的生命線,將公證質量視為保護自己安全執業的盾牌。
2.嚴格公證程序規則辦事
《公證程序規則》全面、具體地規定了辦理各類公證事務必須遵守的基本程序規則,比如哪些公證事項需要申請人親自辦理、公證執業區域范圍怎么劃分、受理和出具公證書需要哪些條件等都作了明確規定。嚴格程序辦事是公證機構進行證明活動的法律基礎,是公證人員辦理公證事務必須遵守的操作規程,是保證公證機構正確行使公證職權的保障。
3.實現公證機構內部管理規范化
論文關鍵詞 扶養 繼承 財產 公證
一、案例及爭議
(一)案情簡介
死者王某生前患有精神病,未曾結婚,未生養子女,父母早于其死亡,也無兄弟姐妹。死者生前靠叔叔王甲帶大,2000年叔叔死亡后,跟姑姑王乙一家共同生活,由王乙的女兒項B、女婿林A夫妻負責照看至死。死者生前祖傳房產因政府低丘緩坡建設的需要被拆遷,得自建房一間半,王某于2012年5月30日死亡。現死者生前提供扶養義務的林A、項B夫妻要求繼承上述遺產向公證處申請辦理繼承公證。
(二)辦證思路及爭議
本案涉及到死者無法定第一順位、第二順位繼承人,死者留有遺產,死者生前由繼承人之外的親屬撫養,死者的其他親屬對上述遺產無爭議,本案的爭議是要不要受理及在適用法律意見不一致。
1.爭議一:公證處接到公證申請后,對當事人的申請做了認真的分析,也多次組織處務會進行討論,大多數公證員認為死者生前的法定繼承人不存在,又沒有辦理收養手續和遺贈撫養手續,公證部門無法對此事實進行認定,此案歸法院管轄較妥。最后以無法認定繼承人為由拒絕申請,并告知向法院主張權利。
2.爭議二:申請人向法院主張過程中,因本案無糾紛不存爭議不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條件,拒絕受理申請人的訴請。
3.爭議三:政府認為群眾的辦證要求是不容推托,要求公證處負責協調。麗水市南城區塊屬國家級開發區,負責低丘緩坡拆遷安置任務,為了依法拆遷,開發區政府事先與公證處商定。凡涉及到戶主死亡的由公證處厘清法定繼承并辦理相關確權手續后再行拆遷,他們出面要求向公證處全力配合。鑒于上述的因素,本著對當事人負責,對法律理解,公證處再次召開業務人員會議,重新對上述案件進行分析討論,要求公證人員群策群力,找到一個既符合法律精神要求,又能走出法律框框的障礙。
4.爭議四:《繼承法》第十四條“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的規定,適當的遺產范圍是不是全部又是一個糾結的問題,有人主張全部、有人認為是部分。
5.爭議五:采用公證確認本案例完全算是開了先河,存在的風險較大,在公證實踐中還少見相關案件出現。公證書以什么形式出具,有人主張用法律意見書的形式,有人主張用要素式公證書形式,以分得財產為其出具公證員甲認為:該案件不屬于公證處管轄,無繼承人,撫養人又沒有辦理收養手續和遺贈撫養手續,公證部門沒有調查權,無法對事實部分進行認定,只有人民法院適合受理,要求拒絕受理,他代表一大批公證員的意見。
公證員乙認為:公證在處分民事法律關系上可以根據各方意思自治的原則辦理,但是考慮到本案中諸多的法律事實有待確認,公證介入是否是妥當,乙代表一批中間觀點態度。
公證員丙認為:公證的目的是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在沒有爭議又符合國家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創新思維、創新服務理念,這正是當下社會主義法制精神體現,所以代表一部分公證員認為,要以總理“法無明文禁止既可為”的思路忠實履行公證義務,要求受理上述公證申請,丙代表了主流派思想。
經過各方的充分討論最后統一思想,公證員查閱相關審判實踐案例,并多方向有關法學屆的專家進行請教,最后擬定,可以用《繼承法》第十四條,在無法定繼承人的情況下對被繼承人撫養較多的人可分得財產這個條文進行充分的理解,按此思路進行操作,將上述案件以要素式分得財產的方式進行公證處理,讓申請人的確認財產權益要求順利實現。
二、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及分析
我國《繼承法》第十四條規定: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我國繼承法對于十四條的釋義,對繼承人以外的人作了明確的解釋,是指繼承法以外可以取得被繼承人遺產的人,有兩種情況,一是依靠被繼承人撫養和沒有勞動能力的人,二是撫養被繼承人較多的人,這種人可適當的遺產,甚至可以分得全部的遺產,排除其他法定繼承人的繼承的份額。
按照繼承法,符合十四條規定的條件繼承已是無爭議之處,法條的解釋也明晰,但在具體分配的量和度以及適用對象上多年來存在著爭議,仍不能解決司法實踐中的許多問題。在有爭議案件上本不屬于公證受理范圍之內,本案在沒有爭議的情況下,作者贊同以下觀點。
馬新文說:如對繼承人以外對繼承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在繼承人死亡時未留有遺囑的情況下,是應該進入法定繼承人范圍的。這些專家代表著改革派意見,要求修改繼承法內容,增加原先的繼承人范圍。
呂欣說:但沒有繼承權的人取得一定遺產的權利,取得遺產的唯一根據是扶養關系的存在,這種權利既不是繼承權、受遺贈權,也不是債權,而是一種新的特殊民事權利,法律之所以賦予該權利是因為他們和被繼承人之間存在著特殊的扶養關系。我國繼承法創設適當分得遺產權這一民事權利,其目的在于鼓勵公民助人為樂、團結和睦、互幫互助,是發揚中華民族的民族美德、弘揚社會正氣的必然要求,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三、案件處理
(一)查找法律事實,確認無法定繼承人
1.王某的基本情況。 王某,男,1946年9月14日出生,水閣某村人,公民身份住址: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水閣某村。王某從小由叔叔王甲帶大,生前與項B(系林A丈夫)一起在麗水市蓮都區高溪鄉水庫幫人看魚,因故于2012年5月30日在看魚點死亡。其生前未曾結婚,未曾生育和收養子女,腦子有問題,有嚴重精神病,但并非全傻(據村民講項B和林A原在張村賣豆腐,王某會幫忙送豆腐的)。
2.王某的親屬情況。王某死亡時已67虛歲,其爺爺,奶奶,均約于30年代死亡;其父親于1958年死亡,其母親于1959年死亡(據村民講王某的父母在王某很小的時候就全死了);其父親只有一個兄弟和一個姐妹,叫王甲和王乙,王甲于2000年6月25日死亡,生前未曾結婚,也未曾生育子女和收養子女,王乙于2012年11月21日死亡,生前已婚,丈夫叫林某,88歲,現住水閣街道某村,王乙共生育四個女兒和三個兒子,均在麗水居住,其中包括林A;王某除上述親屬之外,沒有再較親近的親屬。
3.王某的財產情況。王某作為無房戶,在拆遷安置工作規定,無房戶可分得一間半的地基建房。安置水閣工業區沙溪亭安置住宅小區一間半地基,浙江省麗水市規劃局開發區分局于2011年12月9日發給用地單位為王某的(2011)麗規城證(農)D0055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證載用地性質為居住用地,用地面積為124.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積54平方米,建設規模為建筑層次三層,檐口高度9.0米,一層層高為3.2米,二至三層每層層高為2.9米,二、三層南側可設置1.5米的外挑陽臺,其余三個側面不得設置外挑陽臺。據申請人項B、林A稱上述房子由他夫妻出資建成。
4.王某的扶養情況。據所在村民講述:王某父母在王某小的時候就全死了,王某由其父親的弟弟王甲帶大,王甲自己沒有結婚,也沒有生育和收養子女,叔侄兩人共同生活多年。林A是王某姑姑的女兒,也就是王某的表兄妹,嫁于據說是碧湖的項B,據一村民講述,當時因項B老家比較鄉下,考慮到小孩讀書方便,所以將一家人的戶口很早就遷到王甲所在戶的名下,但數村民均講到,項B一家與王甲、王某并未住在一起生活,平時也都稱王甲為舅舅,因王甲生活有來源,不需要依靠項B,所以項B一家基本上沒有照顧過王甲叔侄,直到王甲于2000年6月25日死亡后,王某才由項B一家扶養,死葬也由項B一家承擔,但王某村里所分所得錢財福利,也都歸項B一家,安置的地基也由項B一家出資建造。因王某精神有問題,所以早年雙方并未簽訂遺贈扶養協議,2011年由村委會與林A口頭商定遺贈扶養協議,約定王某由林A夫婦扶養,王某的遺產由林A夫婦繼承。
(二)找出既符合法律精神的要求,又能走出法律框框障礙的路徑
根據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和我處的調查核實情況,基本認定事實真實無誤,確認林A只是王某的表兄妹,不屬于王某的法定繼承人之列,林A、項B最多只能算是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又因為《繼承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規定了受遺贈的前提是雙方簽訂有遺贈扶養協議,而上述的雙方并未簽訂遺贈扶養協議,只是存有扶養的事實,所以申請辦理繼承公證或受遺贈公證在法律和事實認定上是有缺陷的,最后只能以根據《繼承法》第十四條“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的規定,才能走出得到財產的權利,那么可分得財產是不是可分得全部的問題又困撓了我們,我們查閱了大量法院審判的實踐案例,其中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沈玉根訴馬以榮房屋典當一案的請示報告(1992年6月6日)中涉及到了與本案相同的情況,得到了最高法院的批復,“經研究認為,沈玉根與叔祖母沈戴氏共同生活10多年,并盡了生養死葬的義務。依照我國繼承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可分給沈玉根適當的遺產。根據沈戴氏死亡后沒有法定繼承人等情況,沈玉根可以分享沈戴氏的全部遺產,包括對已出典房屋的回贖權”。該案例為我們找到了法理上的認定的依據。
2009年11月,85歲的母親突然提出把已故丈夫名下的一套房產,過戶到女兒何枝(化名)名下。何枝感到的不是欣喜,而是深深的擔憂。父親在1975年就去世了,沒有職業的母親把三個兒子、三個女兒共六個子女養大成人,其艱辛、其苦難,不在其中難知其味。
49歲的何枝是六個子女中的老小,目睹三哥兩姐上山下鄉、高考返城、求職結婚、生兒育女,一個個展開成熟的翅膀,飛向了生活的四面八方——大哥在齊齊哈爾,大姐在寧波,二姐和二哥一個在唐山,一個在北京,只有三哥和她留在母親身邊。三哥早在1983年就結婚搬走,1987年何枝結婚,婚房就是這套住了十幾年的房子。這套房是省直機關的宿舍房,是父親在世時單位分配的。
母親坐守丈夫留下的房子,看著一個個生命從這里成長、飛翔,然后無聲地享受著大樹枝繁葉茂般地繁衍出一個遍及四方的龐大家族。
現在,老太太跟小女兒一家生活在新購置的大房子里,身體健朗、頭腦清晰,一直以時尚老太自居。“好好的,提什么房產過戶?”何枝嘖怪道。母親悠然地說:“我是太閑了,不找點事鬧鬧,準得癡呆了。”
好家伙,老太太一句“防癡呆”,何枝豈敢違命?再說,母親身體再好,也是“奔九”之人,趁明白時將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終是一件好事。于是,何枝請了兩天假,帶著母親行動了。
第一步是到房子所在區的區房產機構咨詢。何家這種情況,有兩個更名渠道,一個是“繼承”,一個是普通的房屋交易。前者能省下幾個程序,但要交一筆很高的稅費。算來算去還是按房屋買賣較為劃算。
知情者告訴何枝,錢雖然能省點,但過程特別繁瑣、漫長。老太太一聽連說,這些都不怕,正好鍛煉頭腦。何枝卻在心里一個勁地叫苦,媽耶,我是家里家外一大堆事,哪有時間和精力陪您鍛煉,體驗這等“繁瑣和漫長”啊!
因產權在父親名下,所以,先要把父名變更到母親名下,再由母親名下轉至何枝名下。這時問題出來了,公證處要求出據何枝爺爺奶奶的死亡證明,原因很簡單,這套父親名下的房產,法律上有父母、配偶、子女這三部分順位繼承人。既然父母已故,那必須要有醫學死亡證明。
何枝心一沉,天哪,我的爺爺奶奶都出生在1800年代,故于萬惡的舊社會,黃土一[打] [不]都無覓處,別說什么死亡證明了。何枝擠出笑容跟公證員說:“我爸比我媽大6歲,要是活著,都91歲了。咱們笨理推算,我爺我奶也不可能活著啊。”
“那可不一定,現在活到120歲的都有。”公證員沒好氣地說。
老太太忙打圓場:“姑娘,這樣好不好,我找已故老伴單位,讓他們調調檔案,給出個死亡證明行不?”公證員把手中的筆往桌上一摔,白了一眼,說:“規定上清楚寫著是醫學死亡證明,別的證明都不好使。還有你,老太太,有單身證明嗎?”
這一問,讓老太太陡然變色,目瞪口呆。何枝急了,沖著公證員質問:“什么態度啊,你面對的可是位85歲的老人。”
“85怎么了,還有90生孩子的呢!”
“你這是工作嗎?簡直是吵架!”
“我就這樣,怎的,上邊規定沒寫人不能活到100歲,也沒寫85歲沒配偶。我也是執行上邊的規定,你說沒道理,那你找領導把規定改了呀!”
如此這般,何枝跟這位態度相當惡劣的公證員吵成一團……
正路走不通
何枝再也不想進這家公證處的門了。一星期后,她再次請假,帶著母親來到市第二公證處。這里的公證員態度不錯,但對故去老人的死亡證明,還是堅持“出據醫學證明”。見何枝面呈難色,公證員讓她去市公安局的辦公大廳,醫學證明出不了,就退求其次,公安部門的證明,也有法律效力。
市公安局的辦公大廳里擠滿了人,上訪的,喊冤的,咨詢的,辦手續的,亂哄哄像趕大集。排了近一小時的長隊,何枝站到窗口,如此這般一問,工作人員冷冷地說:“像你這種情況,我們沒辦法受理。‘’前的檔案都不存在了,對解放前死亡的,更無從查起。下一個。”
這就完了,何枝本能地問:“就是說你們辦不了唄?”
“對,辦不了。”
“那我的公證也辦不了唄?”
“我沒那么說,那是你跟公證處的事。下一個、下一個。”
“來了,來了。”身后那位噌地躥上來,生生把何枝擠到一邊。
回到家,老太太說別急,好事多磨,你多跑幾趟,這個窗口不行就換個窗口,心誠則靈。接下來的兩個多月里,何枝、老公、外加剛剛工作的兒子,分別到公安局咨詢,三人共去了八次,但結果都是一樣的:沒法查,辦不了。
何枝只好來到第三公證處,帶著哭腔跟公證員說:“我跑了兩個半月了,去了八次,人家就是不給辦。其實他們心里都明鏡的,我沒有100多歲的爺爺奶奶,85歲的老媽也從沒再婚。要不我花點錢,你再給通融一下,把這個證明給……”
公證員想了想,說:“好吧,我給你個電話,找這個人,他是公安局的老人,上下都熟,給他倆錢,弄個假證明吧。”說完,他給何枝一個電話號碼,“這不算啥原則事,但規定就這么定的,我們不能缺件。有個公安戳,在我這程序沒問題就行了。”
何枝如獲至寶,按公證員的指點,把電話打了過去。那人沒多說,只讓何枝把爺爺奶奶和母親的姓名、出生年月等基本情況發到短信里,然后等他電話。何枝一一照辦,靜心等待。這一等就是一星期,何枝沉不住氣了,又把電話打過去,他好像忘了,想了半天才說馬上辦,等電話吧。何枝只好繼續等,一星期又過去了,她不好意思再打,就跟公證員溝通,公證員大咧咧地說:“那是個神人,事多忘性大,你得盯著點,多給他打電話。”
何枝在忐忑中打起電話,有時無人接,有時被摁掉,折騰了十來天,終于通上話。這回很肯定,讓她明天下午到公安局大門口等他。第二天何枝早早到場,時間到了仍不見人,復撥手機號,對方給摁了。不一會,一個矮胖的中年人匆匆趕來,把一個信封遞給何枝。打開一看,是需要的相關證明,蓋著市公安局某某部門的大紅章。何枝連連稱謝,隨手也遞過一個信封,里面裝了500元錢。這是公證員交待的,辦這等事,此人就這個價,不高。
證明這關總算過了,何枝長吐一口氣。
改過名得證明
故去的人辦完了,順位繼續人中的子女問題又來了。何枝的仨哥倆姐必須同時到場,在放棄繼承的公證書上簽字。老太太很高興,四面八方的兒女可以團聚了,但何枝很發愁,大哥72歲了,患有嚴重的風濕性關節炎,行走困難。最年輕的二姐也60多歲了,二姐夫突發心梗,搭了三個支架,剛剛出院。他們都是問題多多的老年人了,為了自己的事情,讓人家從齊齊哈爾、寧波、唐山和北京趕過來,何枝于心不忍。
哥哥姐姐們對放棄房產繼承沒有異議,也都期待借此機會看看老母親。何枝一家緊急行動,全員進入迎客狀態。老宅新宅進行了大清掃,還添置了相應的生活用品,為六手足的大團圓,做足了準備。2011年4月,仨哥倆姐終于齊聚母親膝下。看著彼此的白發和遲滯的舉止,再看看年近九旬的老母親,兄弟姐妹們老淚縱橫,百感交加。
何枝跟公證員早已定好,待五位哥姐到場后,當即辦理,一次完成。可當何枝用三臺轎車把連母親在內的六位老人都接到公證處時,公證員發現,72歲的大哥在1978年之前用的名字,跟此后的不符。大哥解釋說,‘’期間搞串聯,他自作主張將名字改成“愛軍”。1978年考上大學后,他恢復了原名,用到現在。
“何姐,對不起,今天還是不能辦。”公證員看看何枝,一臉無奈。
何枝的頭“嗡”地大了。費了這么多的精力,耗了這么長的時間,好不容易按要求走到今天,怎么又出岔了?“老先生的名字還得回齊齊哈爾取證明,要那里公安部門的章。”大哥想再爭取一下,何枝明白,說什么也沒用,人家這是規定,咱不能缺件,公證員也沒辦法,缺件被查出來,她是要擔責的。
好在公證員很通情理,她說先把別的公證做了,下一步就不用五位哥姐都到場了。老先生回家后,再到當地公安部門補辦個證明即可。
看著拄著拐的大哥,扶著87歲的母親艱難移動的背影,何枝心如刀割。大哥回去怎么辦這事啊?他家沒私家車,大嫂幫著侄子帶孩子,工薪族的侄子請一小時假,都得扣工資……何枝思前想后,最后決定由兒子開自家車送大舅回齊齊哈爾,再幫大舅辦完相關手續返回。兒子在大國企工作,請假很難。何枝只好弄了個急性膽囊炎的證明,兒子才得一星期病假,但代價是扣掉當月20%的工資。
第二條在各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進行城市建設,需要拆遷房屋及其附屬物的,應遵守《條例》和本規定。
第三條拆遷人必須依照《條例》和本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和安置;被拆遷人必須服從城市建設需要,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搬遷。
第四條廣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省的城市房屋拆遷工作。
市、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統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房屋拆遷工作。
第五條拆遷單位向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應當提交下文件、資料:
(一)固定資產立項、投資批文;
(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三)建設用地批文及附圖;
(四)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
個人申請拆遷自有房屋,應當提交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證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已領有土地使用證的,還應提交被拆遷房屋的土地使用證。
第六條在房屋拆遷公告的同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應當書面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暫停辦理拆遷范圍內的營業登記手續;通知房屋拆遷所在地的公安部門暫停辦理拆遷范圍內居民戶口遷入和居民分戶的手續。
因出生、軍人復轉退、婚嫁、就學畢業回遷等需入戶或分戶的,經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準,由公安部門辦理手續后回復房屋拆遷主管部門。
第七條拆遷期限由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根據城市規劃建設需要以及批準的拆遷計劃和方案確定。
第八條拆遷人應當依照《條例》和本規定,在公布的拆遷期限內與被拆遷人簽訂補償和安置的書面協議。
書面協議內容應當包括補償形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的地點、面積,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搬家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及支付辦法,違約責任,當事人認為需要訂立的其他條款。
第九條自房屋拆遷公告之日起,被拆遷人改建或裝修房屋及其附屬物,改變房屋用途,不能作為安置補償的依據。
第十條法律、法規對拆遷使(領)館房屋、軍事設施、教堂、寺廟、道觀、文物古跡以及華僑、港澳同胞、臺灣同胞、外國人的房屋等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的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一條拆除未超過批準使用期限的臨時建筑,按當地房地產交易所評估的臨時建筑的殘值價予以補償。
第十二條拆遷補償實行產權調換、作價補償、或者產權調換和作價補償相結合的形式。
產權調換的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的建筑面積為依據。
房屋因為部分拆遷而影響了正常使用的,應予補償,補償標準由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裁定。
作價補償的金額按照所拆房屋建筑面積的重置價格結合成新結算;或者由當地房地產交易所參考近期同類房屋市場交易價給予評估作價。采用的補償結算方式由被拆遷人選定。
第十三條房屋所有權人要求產權調換的,拆遷人可按下列標準給予補償:
(一)拆除住宅平房,按不低于1∶1的比例在住宅樓房中調換產權面積,樓梯分攤面積不計入調換面積之內。樓梯分攤面積產權歸房屋所有權人所有。
(二)拆除二層以上住宅房屋,按1∶1的比例在住宅樓房中調換產權面積。
(三)以產權調換形式償還的非住宅房屋,償還建筑面積與原建筑面積相等的部分,按照重置價格結算結構差價;償還建筑面積超過或不足原建筑面積的部分,按照商品房價格結算。
(四)拆除房屋中的技術層(含夾層、閣樓),如屬于原建筑物整體結構和布局或者經報建批準,層高超過2.2米,樓底高度不少于2.4米(即自然層高不少于4.6米)的,可計算產權面積,按1∶1的比例調換產權面積;經報建批準的技術層,層高不足2.2米的,按當地房地產交易所評定的殘值補償。
(五)拆除房屋附屬物,屬天井、庭院、花園等不作產權調換,但應予以補償。補償標準由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裁定。
第十四條以產權調換形式償還的住宅房屋,因償還的住宅單元房屋不便于分割,超過被拆除住宅房屋建筑面積5平方米以下(含5平方米)的,可按照房屋成本價結算;超過5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商品房價格結算。償還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積不夠補償拆除住宅房屋建筑面積的部分,按商品房價格結算。
第十五條在拆遷范圍內租住公房并有正式戶口的公民,在拆遷公告前單位已分配給住房或已有自行購建住宅的,可以不作安置或者減少安置面積。
第十六條對從區位好的地段遷到區位差的地段或者從市區遷到市郊區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可以適當增加安置面積,其比例最高為1∶1.2。
第十七條拆遷安置,實行“先搬遷,先選擇安置房屋”的原則。
拒絕拆遷安置而被強制拆遷搬家的,在拆遷搬家中受到的損失,不予賠償。
第十八條拆除非住宅房屋,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建筑面積安置。
第十九條拆除住宅房屋,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第(一)、(二)項規定的建筑面積安置。
第二十條對按第十九條規定安置住房有困難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可以適當增加安置面積。增加安置面積的具體標準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
第二十一條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因拆遷而遷出原居住地的,由拆遷人付給搬家補助費。
在規定的過渡期限內,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拆遷人應當付給臨時安置補助費。
在規定的過渡期限內,由拆遷人提供周轉房的,不付給臨時安置補助費。
搬家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
第二十二條由于拆遷人的責任使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延長過渡期限的,對自行安排住處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從逾期之月起臨時安置補助費增加50%;對由拆遷人提供周轉房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從逾期之月起應付給50%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第二十三條拆遷非住宅房屋,一般由拆遷人提供臨時生產、營業用房給被拆遷人過渡生產、營業。拆遷人不能提供臨時生產、營業用房造成被拆遷人停產、停業引起經濟損失的,由拆遷人付給適當補助費。具體補助標準,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
第二十四條被拆遷房屋經補償后,拆遷雙方應到房地產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注銷其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手續。以產權調換形式補回的房屋,房屋所有權人應在取得房屋后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和土地使用權登記。
第二十五條拆遷房屋損壞四鄰建筑物的,拆遷人應按照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的結論,對受損壞的建筑物負責修復或賠償。
第二十六條被拆遷人是批準拆遷的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其對補償形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地點、面積、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與拆遷人協商達不成協議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
第二十七條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可以向拆遷人收取拆遷管理費,管理費標準按拆遷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總額0.5%至1%計收。具體標準由市人民政府確定。
第二十八條未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或未按房屋拆遷許可證的規定拆遷的,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對拆遷人按已拆遷的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處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九條拆遷人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拆遷期限或者擅自延長過渡期限的,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對拆遷人予以警告,并可按被拆遷戶或應回遷戶的總數,處以每戶每月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條被拆遷人違反協議,拒絕騰退周轉房的,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對被拆遷人予以警告,責令限期退還周轉房,并處以每日1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一條罰款應全額上繳財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分成。
第三十二條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條例》和本規定,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三十三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關于香洲舊城區改建拆遷補償政策的補充通知
1991年7月30日珠府辦[**]60號)
為促進香洲舊城區的改造,妥善處理房屋拆遷中的補償、安置問題,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條例》和《珠海市城市建設拆遷安置辦法》(下稱《安置辦法》),現就香洲歸城區改建拆遷補償的政策問題補充通知如下:
一、在香洲舊城區進行各種市政建設,需要拆遷房屋的,均按本補充通知執行。
二,珠海市香洲舊城區改建辦公室(下稱市城改辦)具體負責香洲舊城區的拆遷管理工作,其職責范圍如下:
(一)貫徹執行市政府關于舊城改造決定;
(二)指導舊城改造工作,,
(三)檢查督促有關計劃實施,
(四)處理和協調改建工作的重大問題。
三,拆遷人必須是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建設單位或個人。
拆遷入必須履行下列職責:
(一)辦理拆遷的各項手續,
(二)負責拆遷補償,
(三)安置或過渡安置被拆遷戶。
被拆遷戶自行解決臨時周轉用房的,拆遷人在臨時周轉期內按原住房面積每平方米發給三元動遷補助費。被拆遷人由拆遷入安置臨時周轉用房的,等面積臨時安置的,不發給動遷補助費,臨時安置面積不足的部分,每月每平方米發給三元動遷補助費;臨時安置面積超過的部分,每月每平方米收取一至五元房租。另參照《安置辦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支付被拆遷戶搬家費。
四,在拆遷區內,被拆遷入須出具下列合法證明文件:
企業單位(含個體工商戶):本市有效期內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
行政事業單位(含社會團體):市<區)政府或有審批權的機關批準成立的批文或證明。
個人:本市戶口簿或暫住證。
公產房使用人:經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的有效的住房憑證或租賃合同。
五、拆遷程序。
(一)拆遷人持市政府或規劃部門批準的證明文件及拆遷方案,到市城改辦辦理審批手續,市城改辦審查同意后,報市拆遷辦公室備案。
(二)拆遷人憑市城改辦的批準文件、拆遷方案及其他有關證明文件,同被拆遷入協商簽訂拆遷合同。
拆遷合同應當規定拆遷項目和拆遷數量、補償形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違約責任和當事人認為需要訂立的其他條款。
拆遷合同經當事人簽名方生效。
(三)拆遷人把拆遷合同、拆遷申請書,報市城改辦審查、市拆遷辦公室批準,由市拆遷辦公室發放房屋拆遷許可證、拆遷通知書。
(四)拆遷人按照經市拆遷辦公室批準的拆遷合同進行補償、安置。
(五)拆遷人在進行房屋拆遷時,應按規定先張掛房屋拆遷許可證,并知會左鄰右舍,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再進行拆遷工作。
(六)拆遷程序的其他有關事項,參照《安置辦法》中的第二章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執行。
房屋拆遷的各種批準文件、證明材料等完整資料,由市拆遷辦公室統一歸檔,永久保存。
六、被拆遷人必須服從舊城區改造的需要,在拆遷人按拆遷合同規定補償安置后,應按拆遷合同規定的期限搬遷騰退完畢,并辦理房屋移交手續(含房屋鑰匙)。被拆遷入無正當理由拒絕搬遷的,由市城改辦按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強制拆遷。
對已作補償的房屋,被拆遷入不得遷除。
七、拆遷補償的對象為被拆遷的房屋及符合規定標準的構筑物。
被拆遷的國營企業與財政部門訂立了承包合同的,由于搬遷而停業、停產期間承包的目標利潤上繳部分(按比例分解部分)可適當減繳。
八、被拆遷人必須提供下列證書或證明文件,作為拆遷補償的合法依據;
(一)凡已確權的房屋,應提供珠海市房產管理局(含原珠海市房產公司)辦理的《房屋所有權證》或珠海市公證處1987年10月20日以前辦理的《房屋產權公證書》。
(二)凡未確權的房屋,必須提供以下證明文件,
1、私人房屋;
①解放前建成(購)的,必須出具屋契或村委(居委)、街道辦事處的有效證明文件。
②解放后至1979年3月5日建市前建成(購)的,必須出具村委(居委)、街道辦事處的有效證明文件。
⑧建市后至1983年4月1日前建成(購)的,原則上要出具報建書、基建批文、用地證明書等文件資料。情況特殊的,漁、蠔、農民憑村委、街道或漁民辦事處和香洲區政府證明,居民憑居委會、街道辦事處、香洲區政府證明;市(區)屬單位職工、干部憑所在地居委會、所在單位、市主管戰線(香洲區政府)證明。
④1983年4月2日后建成(購)的,必須提供市(區)規劃部門批準的報建書、國土部門批準的用地證明書、資金運用發票。
2、單位房屋;
①1983年4月1日前建成(購)的,必須出具建(購)房發票、有效的基建批文、資金來源批文、市主管戰線(香洲區政府)的證明。
②1983年4月2日后建成(購)的,必須出具用地許可證、市(區)建設規劃部門發的建筑許可證(紅線圖、建筑圖紙)、市計委下達的固定資產投資建設計劃、市建委施工許可證。
上述證書或證明文件須經過“市城改辦驗證小組”確認后方有效。
未能提供合法、有效證書或證明文件的房屋,視作違章建筑。
九、拆遷房屋的結構符合下列標準的給予補償
(一)房屋層高在2.2米以上的(平房以屋檐為準),
(二)屋面為瓦片、水泥平頂、水泥瓦(不含石棉瓦)的,
(三)房屋墻體為磚墻、石墻或干打壘墻。
未達到以上標準的建筑物酌情予以適當補償。
違章建筑及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一律不予補償。未到期的臨時建筑按批準時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拆遷補償實行產權調換、作價補償,或者產權調換和作價補償結合的形式。
產權調換的面積按照所拆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積(市城改辦驗證小組驗證確認的,下同)計算。
作價補償的金額按照所拆房屋建筑面積的重置價格結合成新結算:不分公房、私房,不分單位、個人,不分結構,不分裝修標準,不分房屋功能,一九八三年四月一日前建成的為舊房,每平方米補償一千一百元(包括土地和建筑費用);一九八三年四月二日后建成的為新房,每平方米補償一千二百元(包括土地和建筑費用)。
十一,拆遷房屋面積的計算按國家經委基本建設辦公室
印發的《建筑面積計算規則》([*]經基設字58號)的通知執行。
十二、拆除有產權糾紛的房屋,在市政府公告規定的期限內糾紛未解決的,由拆遷人提出補償安置方案,報市城改辦審查、市拆遷辦公室批準后實施拆遷。拆遷前市城改辦應組織拆遷人對被拆除房屋作勘察記錄,并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公證費用由拆遷人支付。
十三,對拆除設有抵押權的房屋實行產權調換的,由抵押權人和抵押人重新簽訂抵押協議,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在市政府公告規定期限內達不成抵押協議的’,由拆遷人參照本補充通知第十二條規定實施拆遷。
拆除設有抵押權的房屋實行作價補償的,由抵押權人和抵押人重新設立抵押權或者由抵押人清償債務后,方可給予補償。
十四、被拆遷戶不回遷,同意作價補償的,參照本補充通知第十條規定予以補償。
十五、被拆遷戶不回遷,同意以產權調換作為補償形式的,按其拆遷補償的合法建筑面積異地等面積調換補償。補償面積不足的部分,按本補充通知的第—卜條補償,補償面積超過的部分,五平方米內(含五平方米)按每平方米一千三百元收費,超過五平方米的部分按商品房價收費。
十六、被拆汪戶中的世居漁民、蠔民不回遷,要求自建、重建的,由市拆遷辦公室審查,并按規定手續上報批準后.可按市規劃主管部門指定的地點統一劃地、分戶建設。拆遷人作出計劃分配意見,征求被拆遷入意見,由市城改辦審批用地地點和面積。用地面積和補償標準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每棟按規劃要求,宅基占地面積不超過八十平方米,建筑總面積不超過一百六十平方米。分戶或多戶連壁式的,宅基外不準建圍墻。
(二)被拆遷戶原新房按每平方米五百元補償,舊房按每平方米四百六十元補償。(三)重建總面積不超過原拆遷補償的合法建筑面積的,不收地價費、配套費,超面積部分按規定收取地價費、配套費。
十七、被拆遷入要求回遷以產權調換形式補償的,按其實際建筑面積,新房等面積補償,舊房按扣減8%的面積補償。
補償面積不足的部分,按本補充通知的第十條規定予以補償。
補償面積超過的部分按商品房價收費。
十八、被拆遷戶原為非住宅用房的,原則上不予回遷。十九、被拆遷戶的房屋原屬住宅用途,后未辦理報建手續自改為非住宅房的,仍視為住宅房屋補償。
二十、凡屬拆遷補償在原面積內的免繳契稅、交易費,超面積部分按規定征收。
二十一、凡個體工商戶(包括外來戶有經營執照的)經營執照未到期,應在規定的搬遷期限內自行安排,及時搬遷,個別有困難的由工商部門協助安排。
二十二、被拆遷入需要回遷安置的,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小區功能規劃要求,并與拆遷入簽訂回遷合同書。回遷者憑市城改辦批準的回遷證明書(作臨時過渡安置的,必須退還臨時周轉用房)辦理回遷手續。被拆遷戶回遷時按抽簽方式確定房屋幢號和樓層房號,商場一律不分配。
二十三、其他有關事項參照《安置辦法》和市府辦《關于香洲舊城區改建拆遷補償政策的通知》(珠府辦[*]17號文)的規定執行。
二十四,原執行的補償政策,和本補充通知有抵觸的,以本補充通知為準。
珠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建設局關于貫徹執行廣東省加強建設工程項目開工管理若干規定的意見的通知
夫妻共有房產登記是指房屋權屬登記機關在受理夫妻婚姻狀況存續期間取得的房產進行權屬登記時,實行共有房產登記。
一、房屋共有的形式及夫妻共有房產權屬登記的界定
1、房屋的共有有兩種形式:按份共有與共同共有。許多人對此并不太了解,在此,有必要進行比較與區分。
按份共有與共同共有的概念
所謂房屋的按份共有(又稱分別共有),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公民或法人按照各自占有份額,分別對共同所有的房屋享有權利并承擔義務。需要明確兩點:第一,各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按照各自份額享有所有權,其份額在共有關系產生時共有人就應當將之明確。第二,按份共有并不是指把共有房屋分為若干份,各共有人各自享有所有權,而是共有人對共有房屋整體按各自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各共有人雖然擁有一定的份額,但是共有人的權利并不僅限于共有房屋的某一部分上,而是及于共有房屋的全部。例如,甲乙二人共有四間房屋,雙方各占二分之一,這并不是指甲乙二人分別占有兩間房屋,而是指兩個人都對這四間房屋享有權利,該權利的份額由共有人所占的份額即各半進行分配。
房屋的共同共有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公民或法人對同一房屋平等的、不分份額的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這種共有具有以下幾個特征:第一,共同共有的產生基于一定的共同關系,這種共同關系,或是由法律直接規定,如夫妻關系、家庭關系,或是由合同約定,如合伙合同。第二,在共同共有中,各個共有人對共同共有房屋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每個共有人在使用房屋時都不能排斥其他共有人的使用。
2、夫妻共有房產權屬登記的界定
夫妻共同房產采用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登記都可以,修改前的《婚姻法》第十三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屬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在該條第二款規定:“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2001年修改的《婚姻法》將原第十三條設為第十七條,并增加了第十八條(財產歸一方所有的幾種情形)及第十九條,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可見,修改后的《婚姻法》對家庭財產的規定,更傾向于由當事人自行約定。也就是說當事人可以在合法、自愿的基礎上對財產進行約定。登記機關在受理此類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時,已不能單憑是婚前財產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來確定,而必須采用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方法,要根據當事人提供的合法有效憑證嚴格審查,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確權。
二、我國夫妻共有房產登記的現狀及弊端
現在,對屬于夫妻共同的房產,我國絕大部分市民都習慣于由一方登記產權,全國各地的登記機關一般也不強求當事人以夫妻共有的房產進行登記。只是對房屋所有權進行處分(如出賣或設定抵押)時,才依據修改前的《婚姻法》第十三條關于“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的規定,要求產權人的配偶作為共有人在相關的文件上簽字。
但是,這種登記方式的問題也是顯而易見的:一是按物權立法的理論,政府權屬登記機關所登記的產權人才是房屋所有權人,而不能包括配偶在內的其他人。將本屬于夫妻共有的房產登記為一方所有,就不利于保護另一方的合法權益。例如:
二是在2001年修改的《婚姻法》更進一步明確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此,夫妻間的財產問題趨于復雜,財產所有權形式多元化,不能簡單地確定為一方所有或共同所有。
因而,原來的登記方式已經不相適應,而將夫妻共有的房產按共有房產登記,能真實地反映權利狀態,這對保護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房產交易安全,降低和減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的責任和風險,將發揮積極有效的作用。
三、對于夫妻共有房產登記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和探討
㈠.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房屋權屬登記問題
根據修改后的《婚姻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十九條的規定夫妻對房產所有權有多種形式,具體可分為以下幾種:
1、共同共有。夫妻雙方不分份額地享有和行使房屋所有權,包括⑴、夫妻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由一方或雙方購置、自建、交換的房產,以及繼承所得的房產,而且雙方沒有明確規定的。⑵、夫妻一方或雙方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只歸夫或妻的房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房產享有平等的處理權,任何一方都不能無視他方擅自處理。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規定:共同所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因此夫妻雙方作為共有人都應到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2、個人所有。包括⑴、婚前通過購置、自建、交換等方式到得的房產。⑵、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房產。此類房產,只需個人申請登記,今后,對已經登記為一方所有的房產,在轉讓或設定抵押時,只需要登記的一方簽字,不必取得對方的同意。
3、按份共有。夫妻雙方按確定份額對房產行使所有權。《婚姻法》第十九條賦予夫妻雙方可以對婚前婚后房產在不違背法律的前提下,約定歸一方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也就是說夫妻雙方可以通過合法有效的約定來改變房產的所有權形式。《婚姻法》第十九條正是體現了我國民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則”。法律規定夫妻雙方所有的房產可以通過約定來確定所有權形式。因此,當夫妻雙方通過約定變更為一方所有時,夫妻雙方必須親自到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簽署約定書。值得注意的是,在夫妻共有產登記中,存在著產權轉移登記問題。如本屬于夫妻共有產,現雙方書面約定歸一方所有,根據我國房地產法相關規定,必須按轉移登記辦理并征收稅費。
2、房屋權屬登記機關在受理夫妻共有產登記中的審查職責
房屋權屬登記是依當事人申請,對當事人所有的房屋狀態加以記載、予以認可和證明的一種行政行為。登記的功能在于推定了所登記的房屋的合法性,起公示作用,社會公眾可以通過查閱房屋登記機關登記簿的記載和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了解相應的權利狀況,使之具有社會公信力。
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的登記行為是依當事人的申請并依照法律規定進行審查,登記部門的職責在于審查申請人是否依法律提交了申請登記所需的材料,申請登記的房屋有無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只要申請人提交的材料符合法律的規定,登記機關即應依法予以登記。至于申請人的民事法律關系狀態在實質上是否合法有效,則不在登記范圍之內。房屋權屬登記的特性決定了權屬登記部門依法作出登記行為時,依法只應負形式審查義務,如當事人以虛假材料申請登記的其所獲行政登記缺乏合法基礎,房屋權屬登記機關可以依據建設部《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以“申報不實”為由注銷其發放的房屋所有權證書。
因此,房屋權屬登記在受理夫妻共有產登記申請,特別是約定為所有權登記時,必須認真做好房屋產權審查工作,把好產權審查關。在審查中,一方面要對房屋取得的來源搞清楚。在這一點上,重點要做好內部查檔,力爭做到登記資料與原檔案資料不矛盾,盡量減少因登記機關的過失而導致出現登記差錯。總之,在市場經濟中,夫妻間房屋所有權的主體呈多元化趨勢,但只要房屋權屬登記機關認真掌握相關法律法規,就可以在所有權人的確定上做到準確無誤。
四、在辦理夫妻共有房屋所有權證過程中,針對權屬登記實踐中的問題的建議和對策的探討
辦理房屋共有權登記,共有的形式應當作為登記的一項重要內容,記載于權利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中。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房屋權屬登記由權利人(申請人)申請。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可見,登記行為的前提必須是當事人的申請。因而必須使當事人在申請時,對于該項內容多加了解并重視。而在實踐中,存在的問題比較多,當事人申請共有房產登記時,普通人對共有權的兩種形式缺乏了解,更無法區分二者的不同,相當一部分人簡單的認為,所謂共同共有就是權利人平均享有份額,在申報產權的時候,不分情況都填寫成共同共有。如果登記機關完全按照當事人填寫的申請表來登記,就存在著比較大的隱患。事實上,共有的形式不同有時候對當事人的權利也會產生影響。例如,甲乙二人共同購置一套房屋,如果按照按份共有進行登記,則甲乙二人可以隨時處置屬于自己份額;如果登記成共同共有,則雙方都無權處置,必須在征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才可以將該房產進行處分。又如,在商品房的買賣中,甲與乙共同簽訂買賣契約,各出資一半購置一套房屋。其中甲有配偶丙,甲與乙無任何關系。在登記的時候,按照出資份額,那么應該是甲與丙共同占有1/2,乙獨自占有1/2。可是如果在申請時當事人籠統的注明“共同共有”,而登記成甲乙丙三人的共同共有房屋。那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民通意見》)第九十條的有關規定,在對共同共有財產進行分割的時候,假如不能提供書面的協議,將按照等分原則處理。這時候,他們享有的份額有了很大的不同。由此可見,如果登記時當事人未考慮到這些情況,將來一旦出現矛盾,將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增加行政機關的工作負擔。因此,我認為在實行共有權登記方面有以下兩點建議:
第一,登記機關在受理當事人的申請時,必須向當事人詳細說明兩種共有形式的含義和區別,這種說明可以以公告的方式明示作出,或者以書面形式向當事人出示,并且其主管部門也可以借助媒體向廣大市民進行有關內容的宣傳。
第二,除夫妻共有和家庭共有等形式外,其他形式的共有不宜登記為共同共有。原因有二:其一,夫妻關系的共有是典型的共同共有,其關系受《婚姻法》的調整,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只要有夫妻雙方的書面約定,登記成任何一種共有形式都是可以的;家庭共有也是共同共有中一種特殊的形式。而其他類型的共有則不同于此。前面已經提到過,共同共有的前提是共同關系的存在,而除夫妻共有和家庭共有等形式,一般情況下,顯然不存在法理上所謂的共同關系。其二,登記為按份共有分清具體的份額有利于保護各個共有人的利益,也方便其處分各自的份額。另外,《民通意見》第八十八條提到,“對于共有財產,部分共有人主張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張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證明財產是按份共有的,應當認定共同共有。”但如果產權變更的事實發生在登記前的近期內,例如最近購買的商品房或二手房,共有的份額可以根據購買房屋時各個共有人出資額的不同而加以明確,不應當屬于《民通意見》中所指的這種情況。因此我認為,在其他的共有形式下,登記成按份共有較為適宜。
五、另外,還有一些其他問題需要說明
1、對于權利人新購商品房,此類登記分以下幾種情形。
(1)、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日期在領取結婚證之前,即屬于婚前財產的夫妻雙方必須親自到場填寫產權歸屬的約定書或提供公證機關的公證書。
(2)、商品房買賣合同、發票、結算單是領取結婚證前的,在產權登記時應填報婚姻狀況聲明書或雙方約定。
婚前房產雙方約定辦理夫妻共有產登記的,雙方需共同到場。例如:在收件中碰到申請婚前財產登記的情況,即訂立合同日期在領取結婚證之前,而購房發票、結算單上的日期均在領取結婚證之后,不能明確判定是婚前還是婚后財產,鑒于此,必須夫妻雙方到場填寫約定: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簽訂商品房購銷合同,并于某年某月某日與配偶申請結婚,現該房屋歸某一方所有(或雙方共同共有)。這樣手續才算比較完備。
2、關于離婚后當事人對房屋產權的若干情形
(1)、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簽訂的合同(一直未辦產權),之后雙方離婚,產權歸于一方所有,須前妻/夫到場填寫約定并作析產處理。如:夫妻二人購買了一套商品房,一直未辦產權,后因夫妻感情破裂而離異,此套房屋是他們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現歸女方所有,須男方約定:愿意放棄該房屋產權,歸女方所有。
(2)、離婚之后(至今未再婚)一方所購房屋,須持身份證、離婚證、離婚協議或民事判決/調解書等相關資料,并填寫婚姻狀況聲明書。另外,夫妻雙方對財產歸屬問題,必須當工作人員的面,以書面或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后應按約定處理。但規避法律的除外。又如,某人結婚之后一直未辦理房產證,而目前已離婚,則須將已注銷的結婚證復印件及離婚證復印件存入收件材料,約定的填寫則視相關情況而定。有些離婚人士,他們是帶著情緒來辦理權證的,尤其是歸屬于另一方所有,須其在約定上簽字,往往會產生抵觸情緒,這就要求我們登記機關工作人員耐心講解,以處理好他們之間的產權歸屬問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不斷增強,通過我們對房地產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我相信市民會對夫妻共有權登記政策不斷的認識和了解。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就必須依法辦事,以切實保護自身利益,使房產共有權登記政策進一步完善,為今后房產檔案的無紙化管理,建立電子檔案、產籍信息網絡化等奠定基礎。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最新版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和便利銀行及個人的外匯業務操作,根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制定本細則。 ? 第二條 對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分別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國家外匯管理局可根據國際收支狀況,對年度總額進行調整。?
個人年度總額內的結匯和購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年度總額的,經常項目項下按本細則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辦理,資本項目項下按本細則資本項目個人外匯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條 個人所購外匯,可以匯出境外、存入本人外匯儲蓄賬戶,或按照有關規定攜帶出境。
第四條 個人年度總額內購匯、結匯,可以委托其直系親屬代為辦理;超過年度總額的購匯、結匯以及境外個人購匯,可以按本細則規定,憑相關證明材料委托他人辦理。?
第五條 個人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管理規定。?
第六條 各外匯指定銀行(以下簡稱銀行)應按照本細則規定對個人外匯業務進行真實性審核,不得偽造、變造交易。?
銀行應通過個人結售匯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個人結售匯系統)辦理個人購匯和結匯業務,真實、準確、完整錄入相關信息。?
第七條 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外匯局)負責對個人外匯業務進行統計、監測、管理和檢查。?
第二章 經常項目個人外匯管理
第八條 個人經常項目項下外匯收支分為經營性外匯收支和非經營性外匯收支。?
第九條 個人經常項目項下經營性外匯收支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個人對外貿易經營者辦理對外貿易購付匯、收結匯應通過本人的外匯結算賬戶進行;其外匯收支、進出口核銷、國際收支申報按機構管理。?
個人對外貿易經營者指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或者其他執業手續,取得個人工商營業執照或者其他執業證明,并按照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備案登記,取得對外貿易經營權,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的個人。?
(二)個體工商戶委托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辦理進口的,本人憑其與企業簽定的進口合同或協議購匯,所購外匯通過本人的外匯結算賬戶直接劃轉至企業經常項目外匯賬戶。?
個體工商戶委托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辦理出口的,可通過本人的外匯結算賬戶收匯、結匯。結匯憑與企業簽訂的出口合同或協議、企業的出口貨物報關單辦理。企業將個體工商戶名稱、賬號以及核銷規定的其他材料向所在地外匯局報備后,可以將個體工商戶的收賬通知作為核銷憑證。?
(三)境外個人旅游購物貿易方式項下的結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個人旅游購物報關單辦理。?
第十條 境內個人經常項目項下非經營性結匯超過年度總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以下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
(一)捐贈:經公證的捐贈協議或合同。捐贈須符合國家規定;?
(二)贍家款: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或經公證的贍養關系證明、境外給付人相關收入證明,如銀行存款證明、個人收入納稅憑證等;?
(三)遺產繼承收入:遺產繼承法律文書或公證書;?
(四)保險外匯收入:保險合同及保險經營機構的付款證明。投保外匯保險須符合國家規定;?
(五)專有權利使用和特許收入:付款證明、協議或合同; ?
(六)法律、會計、咨詢和公共關系服務收入:付款證明、協議或合同;?
(七)職工報酬:雇傭合同及收入證明;?
(八)境外投資收益: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證明文件、利潤分配決議或紅利支付書或其他收益證明;?
(九)其它:相關證明及支付憑證。?
第十一條 境外個人經常項目項下非經營性結匯超過年度總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以下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
(一)房租類支出:房屋管理部門登記的房屋租賃合同、發票或支付通知;?
(二)生活消費類支出:合同或發票;?
(三)就醫、學習等支出:境內醫院(學校)收費證明;?
(四)其它:相關證明及支付憑證。?
上述結匯單筆等值5萬美元以上的,應將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直接劃轉至交易對方的境內人民幣賬戶。?
第十二條 境內個人經常項目項下非經營性購匯超過年度總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
第十三條 境外個人經常項目合法人民幣收入購匯及未用完的人民幣兌回,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在境內取得的經常項目合法人民幣收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材料(含稅務憑證)辦理購匯。?
(二)原兌換未用完的人民幣兌回外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原兌換水單辦理,原兌換水單的兌回有效期為自兌換日起24個月;對于當日累計兌換不超過等值500美元(含)以及離境前在境內關外場所當日累計不超過等值1000美元(含)的兌換,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
第十四條 境內個人外匯匯出境外用于經常項目支出,按以下規定辦理:?
外匯儲蓄賬戶內外匯匯出境外當日累計等值5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經常項目項下有交易額的真實性憑證辦理。?
手持外幣現鈔匯出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經常項目項下有交易額的真實性憑證、經海關簽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銀行外幣現鈔提取單據辦理。?
第十五條 境外個人經常項目外匯匯出境外,按以下規定在銀行辦理:?
(一)外匯儲蓄賬戶內外匯匯出,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
(二)手持外幣現鈔匯出,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還應提供經海關簽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銀行外幣現鈔提取單據辦理。?
第三章 資本項目個人外匯管理
第十六條 境內個人對外直接投資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所需外匯經所在地外匯局核準后可以購匯或以自有外匯匯出,并辦理相應的境外投資外匯登記手續。?
境內個人及因經濟利益關系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的境外個人,在境外設立或控制特殊目的公司并返程投資的,所涉外匯收支按《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境內居民通過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境內個人可以使用外匯或人民幣,并通過銀行、基金管理公司等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進行境外固定收益類、權益類等金融投資。?
第十八條 境內個人參與境外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認股期權計劃等所涉外匯業務,應通過所屬公司或境內機構統一向外匯局申請獲準后辦理。?
境內個人出售員工持股計劃、認股期權計劃等項下股票以及分紅所得外匯收入,匯回所屬公司或境內機構開立的境內專用外匯賬戶后,可以結匯,也可以劃入員工個人的外匯儲蓄賬戶。?
第十九條 境內個人向境內經批準經營外匯保險業務的保險經營機構支付外匯保費,應持保險合同、保險經營機構付款通知書辦理購付匯手續。?
境內個人作為保險受益人所獲外匯保險項下賠償或給付的保險金,可以存入本人外匯儲蓄賬戶,也可以結匯。?
第二十條 移居境外的境內個人將其取得合法移民身份前境內財產對外轉移以及外國公民依法繼承境內遺產的對外轉移,按《個人財產對外轉移售付匯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一條 境外個人在境內買賣商品房及通過股權轉讓等并購境內房地產企業所涉外匯管理,按《國家外匯管理局 建設部關于規范房地產市場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 境外個人可按相關規定投資境內B股;投資其他境內發行和流通的各類金融產品,應通過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辦理。
第二十三條 根據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的進程,逐步放開對境內個人向境外提供貸款、借用外債、提供對外擔保以及直接參與境外商品期貨和金融衍生產品交易的管理,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四章 個人外匯賬戶及外幣現鈔管理
?
第二十四條 外匯局按賬戶主體類別和交易性質對個人外匯賬戶進行管理。銀行為個人開立外匯賬戶,應區分境內個人和境外個人。賬戶按交易性質分為外匯結算賬戶、外匯儲蓄賬戶、資本項目賬戶。
第二十五條 外匯結算賬戶是指個人對外貿易經營者、個體工商戶按照規定開立的用以辦理經常項目項下經營性外匯收支的賬戶。其開立、使用和關閉按機構賬戶進行管理。?
第二十六條 個人在銀行開立外匯儲蓄賬戶應當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所開立賬戶戶名應與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記載的姓名一致。
第二十七條 個人開立外國投資者投資專用賬戶、特殊目的公司專用賬戶及投資并購專用賬戶等資本項目外匯賬戶及賬戶內資金的境內劃轉、匯出境外應經外匯局核準。?
第二十八條 個人外匯儲蓄賬戶資金境內劃轉,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本人賬戶間的資金劃轉,憑有效身份證件辦理;?
(二)個人與其直系親屬賬戶間的資金劃轉,憑雙方有效身份證件、直系親屬關系證明辦理;?
(三)境內個人和境外個人賬戶間的資金劃轉按跨境交易進行管理。
第二十九條 本人外匯結算賬戶與外匯儲蓄賬戶間資金可以劃轉,但外匯儲蓄賬戶向外匯結算賬戶的劃款限于劃款當日的對外支付,不得劃轉后結匯。?
第三十條 個人提取外幣現鈔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銀行直接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提鈔用途證明等材料向銀行所在地外匯局事前報備。銀行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經外匯局簽章的《提取外幣現鈔備案表》(附1)為個人辦理提取外幣現鈔手續。?
第三十一條 個人向外匯儲蓄賬戶存入外幣現鈔,當日累計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銀行直接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經海關簽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銀行外幣現鈔提取單據在銀行辦理。銀行應在相關單據上標注存款銀行名稱、存款金額及存款日期。?
第五章 個人結售匯管理信息系統
第三十二條 具有結售匯業務經營資格并已接入和使用個人結售匯系統的銀行,直接通過個人結售匯系統辦理個人結售匯業務。?
第三十三條 各銀行總行及分支機構申請接入個人結售匯系統,應滿足個人結售匯管理信息系統技術接入條件(附2),具備經培訓的技術人員和業務操作人員,并能維護系統的正常運行。?
第三十四條 銀行應按規定填寫個人結售匯系統銀行網點信息登記表,向外匯局提出系統接入申請。外匯局在對銀行申請驗收合格后,予以準入。?
第三十五條 除以下情況外,銀行辦理個人結售匯業務都應納入個人結售匯系統:?
(一)通過外幣代兌點發生的結售匯;?
(二)通過銀行柜臺尾零結匯、轉利息結匯等小于等值100美元(含100美元)的結匯;?
(三)外幣卡境內消費結匯;?
(四)境外卡通過自助銀行設備提取人民幣現鈔;?
(五)境內卡境外使用購匯還款。?
第三十六條 銀行為個人辦理結售匯業務時,應當按照下列流程辦理:?
(一)通過個人結售匯系統查詢個人結售匯情況;
(二)按規定審核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
(三)在個人結售匯系統上逐筆錄入結售匯業務數據;?
(四)通過個人結售匯系統打印結匯/購匯通知單,作為會計憑證留存備查。?
第三十七條 外匯局負責對轄內銀行業務操作的規范性、業務數據錄入的完整性和準確性等進行考核和檢查。?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個人委托其直系親屬代為辦理年度總額內的購匯、結匯,應分別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委托人的授權書、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其他情況代辦的,除需提供雙方有效身份證件、授權書外,還應提供本細則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
直系親屬指父母、子女、配偶。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指能證明直系親屬關系的戶口簿、結婚證或街道辦事處等政府基層組織或公安部門、公證部門出具的有效親屬關系證明。?
第三十九條 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及本細則規定的,外匯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及其他相關規定予以處罰;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及其他相關規定沒有明確規定的,對銀行和個人應分別處以人民幣3萬元和1000元以下的罰款。?
人生終有許多選擇。每一步都要慎重。但是一次選擇不能決定一切。不要猶豫,作出選擇就不要后悔。只要我們能不屈不撓地奮斗,勝利就在前方。既然選擇考試,那么我們一定要好好復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經濟法基礎考試真題和答案,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果喜歡可以分享給身邊的朋友喔!
經濟法基礎考試真題1.(單選)下列法律事實中,屬于法律事件的是(
)
A.贈與房屋
B.書立遺囑
C.火山噴發
D.登記結婚
2.(單選)2019年12月甲公司進口一批紅酒,海關審定關稅完稅價格540000元。
已知消費稅稅率為10%.關稅稅率為5%,計算甲公的當月該筆業業務應繳納消費稅 下列算式中,正確的是()
A.540 000(1-5%)x(1+10%)×10%=56430元
B.5400 000(1+5%)×(1+10%)×10%=62370元
C.540000×(1+5%)/(1-10%)×10%=63000元
D.540000(1-5%)/(1-10%)×10%=57000元
3.(單選)根據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征稅規定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
A.如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請稅務機關代開
B.應稅服務年銷售額為600萬元的其他個人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C.符合一般納稅人條件的非企業性單位可以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D.除另有規定外,納稅人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4.根據消費稅法律制度規定,下列哪項采用從量計征?
A啤酒
B紅酒
C白酒
D藥酒
5.(單選)下列哪項不屬于票據的是()
A、本票
B、支票
C、匯票
D、股票
6.三年勞動合同,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幾個月()
A 六個月
B 一個月
C 兩個月
D 三個月
7.(單選)根據印花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按件貼花”的是(
)
A.權利、許可證照
B.承攬合同
C.產權轉移書據
D.記載資金的賬簿
8.(單選)根據資源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正確的是(
)
A.開采原油過程中,用于加熱、修井的原油免稅
B.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過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災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損失的,可以直接免稅
C.對依法在建筑物下、鐵路下、水體下通過充填開采方式采出的礦產資源,資源稅減征50%
D.對實際開采年限在15年以上的衰竭期礦山開采的礦產資源,資源稅減征30%
9.某外貿進出口公司本月進口100輛小轎車,每輛車關稅完稅價格為人民幣14.3萬元,繳納關稅4.1萬元。
已知小轎車適用的消費稅稅率為8%。該批進口小轎車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為()萬元。
A.76
B.87
C.123
D.160
10.根據社會保險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行為視同工傷的有()
A.在工作時間突發疾病死亡的
B.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C.在上班途中,由于非本人責任受到的交通事故傷害
D.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活動中受傷的
11.(多選題)出票人是銀行的票據有(
)
A.銀行匯票
B.本票
C.商業匯票
D.支票
12.(判斷題)房屋贈與直系親屬,不征收土地增值稅()
13.(判斷)合伙企業具有法人資格。
( )
14.(四)2020年1月8日,甲公司成立,張某為法定代表人,李某為財務人員,1月10日李某攜帶資料到P銀行申請開立了基本存款賬戶1月15日甲公司在Q銀行申請開立了基本建設資金專戶,1月20日甲公司簽發一張金額為360萬元、由P銀行承兌的電子商業匯照付乙公司,乙公司因急需資金,于5月6日向M行申請辦理了匯票貼現。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
(1)乙公司到M銀行辦理貼現必須記載的事項是( )。
A.貼出人乙公司簽章
B.貼現利率
C.實付金額
D.貼入人M銀行名稱
15.2020年1月8日,甲公司成立,張某為法定代表人,李某為財務人員,1月10日李某攜帶資料到P銀行申請開立了基本存款賬戶1月15日甲公司在Q銀行申請開立了基本建設資金專戶,1月20日甲公司簽發一張金額為360萬元、由P銀行承兌的電子商業匯照付乙公司,乙公司因急需資金,于5月6日向M行申請辦理了匯票貼現。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題。
(1)關于 甲公司在P銀行開立銀行賬戶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A 該賬戶2020年1月10日不能辦理對外付款業務
B 甲公司應填制開戶銀行結算賬戶申請書
C P銀行應報當地經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核準
D 甲公司與P銀行應簽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協議
16.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條件和
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 )
17.根據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情形中,可導致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的有(
)。
A.一方當事人以脅迫的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
B.勞動合同條款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C.勞動合同簽訂后,用人單位發生分立的
D.勞動合同欠缺必備條款的
18.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從事大型機械設備制造和銷售業務:2019
年 10 月有關 經營情況如下:
(1)購入原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稅額 39 萬元:進口檢測儀器取得海 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注明稅額 26 萬元。
(2)報銷銷售人員國內差旅費,取得網約車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注明稅額 0.09 萬元:取得 住宿費增值稅普通發票注明稅額 0.6萬元:取得注明銷售人員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票面金 額合計 10.9 萬元;取得注明銷售人員身份信息的公路客票,慕面金額合計 5.15 萬元。
(3)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銷售 w 型大型機械設備一臺,含增值稅價款 226 萬元,合網約定當月 收取 50%價款,次年 4 月再收取50%價款: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 Y 型大型機械設備一臺, 設備生產工期 18 個月,合網約定本月應預收含增值稅價款 960 萬元,甲公司當月實際收到該筆預收款。
(4)支付境外乙公司專利技術使用費,合可約定含增值稅價款 9964 萬元,乙公司在境內未 設有經營機構且無人。己知,銷售貨物增值稅稅率為13%:銷售無形資產增值稅稅牢為 6%:鐵路旅客運輸服務按照 9%計算進項稅額:公路旅客運輸服務按照 3%計算進項稅 額:取得的扣稅憑證均符合抵扣規定。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題。
(1)甲公司當月下列進項稅額中,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是( )
A.檢測儀器的進項稅額 26 萬元
B.原材料的進項稅額 39 萬元
C.住宿費的進項稅額 0.6 萬元
D.網約車費的進項稅額 0.09 萬元
(2)計算甲公司當月鐵路車票和公路客票準子抵扣進項稅額的下列算式中,正確的是() A.10.9X9%+515/(1+3%)x3%=1.131萬元
B.109/(1+9%)x9%+5.15X3%=1.0545 萬元
C.10.9X9%+5.15X3%=1.1355 萬元
D.10.9/(1+9%)x9%+5.15x(1+3%)×3%=1.05 萬元
(3)算甲公司當月銷售大型機械設備增值稅銷項稅額的下列算式中,正確的是() A.226/(1+13%)X139-26 萬元
B.960.5X13%-124.865 萬元
C.(226x50%+960.5)/(1+13%)×13%=123.5 萬元 -
D.(226+960.50)/(1+13%)×13%=136.5 萬元
19.下列各項中屬于視同銷售行為的有(
)。
A、將自產的產品用于建造辦公樓
B、將外購的材料用于建造廠房
C、將自產的產品分配給股東
D、將自產的產品用于集體福利
20.根據關稅法律制度,進出口貨物完稅后,如因收發貨人違反規定而造成少征或漏征稅款。
海關在一.定期限內可以追繳。該期限為( )
A.3年
B.6年
C.4年
D.5年
21.某企業羅某的月工資為6000元,已知當地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繳費率為6%,職工個人繳費率為2%,用人單位所繳納醫療費劃入個人醫療賬戶的比例為30%。
則下列羅某個人醫療保險賬戶每月的儲存額計算中,正確的是()。
A.6000X2%=-120(元)
B.6000X 6%X 30%= 108 (元)
C.6000X2%+6000X 6%X 30%=228 (元)
D.6000X 2%+ 6000X 6%=480
22.甲公司向乙公司租賃2臺起重機并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注明起重機總價值為80萬元,租期為2個月,每臺每月租金2萬元。
已知租賃合同適用印花稅稅率為1‰,根據印花稅法律制度的規定,甲公司和乙公司簽訂該租賃合同共計應繳印花稅()元。
A.40
B.80
C.160
D.800.
23.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稅務機關可以采取的稅款征收措施不包括(
)。
A、責令繳納
B、責令提供納稅擔保
C、取消稅收優惠
D、采取稅收保全措施
24.房產經濟公司所交的土地增值稅計入稅金及附加。
25.張某以120萬元的價格出售普通住宅一套,該住宅是3年前以40萬元的價格購買,交易過程中支付相關稅費等共計8萬元(發票為證),則張某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萬元
A.0
B.14.4
C.16
D.24
26.(單選)根據稅收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超率累進稅率的是(
)
A.印花稅
B車船使用稅
C.個人所得稅
D土地增值稅
27.下列法律事實中,屬于法律事件的是(
)
A.贈與房屋.
B.書立遺囑
C.火山噴發
D.登記結婚
28.2019年12月甲公司進口一批紅酒,海關審定關稅完稅價格540000元。
已知消費稅稅率為10%關稅稅率為5%,計算甲公的當月該筆業業務應繳納下列算式中,正確的是( )
A.540 000(1-5%)x(1+ 10%)x10%= 56430元
B.5400 000(1 + 5%)x(1 + 10%)x10%=62370元
C.540000x(1 +5%)/(1-10%)x10%=63000元
D.540000(1-5%)/(1-10%)x10%=57000元
29.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在境內無住所的外籍個人中,屬于中國居民納稅是()。
A.懷特2019年3月1日入境
B.湯姆2019年10月1日入境
C.杰克2019年9月1日入境
D.麥克2019年1月1日入境
30.下列關于法的本質與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A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規范
B法是全社會成員共同意志的體現
C法由統治階級的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
D法憑借國家強制力的保障獲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31.不屬于借記卡的功能不屬于借記卡的功能(
)
A消費
B轉賬
C透支
D網上支付
32.鄭某2019年3月購買福利彩票獲得獎金9000元領獎時發生交通費150元,食宿費20元(均由鄭某承擔)。
已知偶然所得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鄭某中獎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為()
A.0元
B.9000.20%-1800元
C.( 9000-50) .20%-1790元
D.( 9000-50-20 ) .20%-1786元
33.根據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變造票據行為的有()
A涂改出票金額
B假冒他人在票據上簽章
C原記載人更改付款人名稱并在更改處簽章證明
D剪接票據非法改變票據記載事項
34.根據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A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B停止用工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C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15日
D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人員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全部計入個人賬戶
35.根據新的支付結算辦法規定,以下關于開戶人開立個人銀行賬戶說法不正確的是()
A 他人開立個人賬戶的,必須出具證明關系的公證書
B 單位開立的個人銀行賬戶在本人辦理確認激活手續前,只收不付
C 行動不便無法前往銀行辦理掛失業務的,銀行可提供上門服務
D 配偶、成年子女也可以在合法的條件下代為辦理掛失、銷戶業務
36.關于房產稅的免稅規定,不列各項中,表述不正確的是()
A對高校學生公寓免征房產稅
B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C個人所有非營利用房產免征房產稅
D應稅房產因大修停用3個月以上的,在大修期間可免征房產稅
37.關于減免稅,正確的說法有()
.
A稅法直接規定的長期減免稅項目,屬于減稅和免稅具體情況
B依法給予的一定期限內的減免稅措施,期滿之后仍應按規定納稅,屬于減免稅
C納稅人享受減稅、免稅待遇的,在減免稅期間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D制定減免稅這種特殊規定,體現了國家鼓勵和支持某些行業或項目發展的稅收政策,發揮稅收調節經濟的作用
經濟法基礎考試真題答案解析1.【答案】C【解析】法律事件是指不以當事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滅的法定情況或者現象。
2.【答案】C【解析】關稅是價外稅,消費稅是價內稅
3.【答案】A【解析】小規模納稅人一般不能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不是必須請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可以選擇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4.【答案】A【解析】啤酒采用從量計征。
5.【答案】D【解析】我國《票據法》中規定的"票據",包括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簽發的、約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的有價證券。
6.【答案】A【解析】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這里的1年以上包括1年,3年以上包括3年,
7.【答案】A【解析】權利、許可證照實行按件貼花繳納印花稅
8.【答案】B【解析】1.開采原油過程中用于加熱、修井的原油免稅。
2.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過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災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損失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酌情決定減稅或者免稅。3.我國油氣田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氣資源稅減征40%;三次采油資源稅減征30%;低豐度油氣田資源稅暫減征20%;深水油氣田減征30%;油田范圍內運輸稠油過程中用于加熱的原油天然氣免征資源稅。納稅人開采的原油、天然氣同時符合上述兩項及兩項以上減稅規定的,只能選擇其中一項執行,不能疊加適用。4.對依法在建筑物下、鐵路下、水體下通過充填開采方式采出的礦產資源,資源稅減征50%。充填開采是指隨著回采工作面的推進,向采空區或離層帶等空間充填廢石、尾礦、廢渣、建筑廢料以及專用充填合格材料等采出礦產品的開采方法。5.對實際開采年限在15年以上的衰竭期礦山開采的礦產資源,資源稅減征30%。麻煩你點一下一同的另篇與考試無關的文章增加一下文章閱讀量即可,支持本號會繼續更新真題資料,謝謝合作,好好備考,加油。
9.【答案】D【解析】應繳納的消費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消費稅稅率=100×(14.3+4.1)/(1-8%)×8%=160(萬元)
10.【答案】AD【解析】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①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②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③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11.【答案】AB【解析】銀行匯票的出票人為銀行;
商業匯票的出票人為銀行以外的企業和其他組織;銀行本票的出票人為出票銀行;支票的出票人,為在銀行開立支票存款賬戶的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12.【答案】對【解析】不征土地增值稅的房地產贈與行為包括以下兩種情況:(1)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直系親屬或承擔直接贍養義務人的行為。
(2)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權所有人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教育、民政和其他社會福利、公益事業的行為。
13.【答案】錯【解析】合伙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
14.【答案】ABCD【解析】電子商業匯票貼現必須記載:貼出人名稱;
貼入人名稱;貼現日期;貼現類型;貼現利率;實付金額;貼出人簽章。
15.【答案】ABD【解析】選項C:2019年2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企業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自2019年年底前,完成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企業(在境內設立的企業法人、非法人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下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取消核準制,實行備案制,不再頒發開戶許可證;
選項A:存款人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自正式開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該賬戶辦理付款業務。選項B:存款人申請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時,應填制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申請書。選項D: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時,銀行應與存款人簽訂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6.【答案】對【解析】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
17.【答案】AB【解析】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18.(1)【答案】AB【解析】增值稅普通發票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購進的居民日常服務,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2)【答案】D【解析】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
(3)【答案】C【解析】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納稅時間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當天。預收貨款方式,納稅時間為貨物發出的當天。銷項稅額=226/1.13.50%.13%+960.5/1.13.13%=123.5萬元
19.【答案】CD【解析】AB不屬于視同銷售行為。
20.【答案】A【解析】進出口貨物完稅后,如發現少征或漏征稅款,海關有權在1年內予以補征:如因收發貨人或其人違反規定而造成少征或漏征稅款的,海關在3年內可以追繳。
21.【答案】C【解析】個人繳費部分(6000×2%);用人單位繳費的劃入部分(6000×6%×30%)
22.【答案】C【解析】租期內全部租金=2x2x2=8(萬元),租賃合同應當以憑證所載租金作為計稅依據,又由于簽訂合同的各方當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人,因此,該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甲公司和乙公司共計應繳印花稅=8X10000X
1%oX2=160 (元)
23.【答案】C【解析】稅款征收措施的種類有:(1)責令繳納(選項A);
(2)責令提供納稅擔保(選項B;(3)采取稅收保全措施(選項D);(4)采取強制執行措施;(5)阻止出境。
24.【答案】對【解析】對于專門從事房地產經營的企業,土地增值稅應當直接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
25.【答案】B【解析】(120-40-8)×20%=14.4萬元
26.【答案】D【解析】土地增值稅采用超率累進稅率制。
27.【答案】C【解析】法律事件是指不以當事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滅的法定情況或者現象。
28.【答案】C【解析】關稅是價外稅,消費稅是價內稅。
29.【答案】AD【解析】居民納稅人的判斷標準:(1)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的個人;
(2)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
30.【答案】B【解析】法只能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由統治階級的物質生活條件決定,是社會客觀需要的反映。
31.【答案】C【解析】可以透支的銀行卡是信用卡;
借記卡不可透支。
32.【答案】A【解析】對個人購買福利彩票、賑災彩票、體育彩票,一次中獎收入在1萬元以下的(含1萬元)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超過1萬元的,全額征收個人所得稅。
33.【答案】AD【解析】選項B,屬于票據的偽造;
選項C,屬于票據的更改。
34.【答案】D【解析】非全日制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35.【答案】A【解析】
他人開立個人賬戶的,人應出具人、被人的有效身份證件以及合法的委托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