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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商業銀行;內部審計;平衡計分卡;增值評價
一、商業銀行內部審計增值研究的背景和現狀
2001年,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在《內部審計職業實務準則》中對內部審計作了重新定義: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確認和咨詢活動,旨在增加組織價值和改善組織的運營。它通過運用系統的、規范的方法評價并改善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過程的效果,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這一定義拓展了內部審計在商業銀行經營管理中發揮作用的空間,突顯了內部審計在銀行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領域的巨大潛力,明確了內部審計是增加商業銀行價值的工作目標。
就國內外對于內部審計增值研究的成果來看,大致可以歸納成三大類,即內部審計增值的涵義研究、內部審計增值的途徑研究及內部審計增值的評價方法研究。與以往對于內部審計增值問題的研究思路不同,本文立足于商業銀行的內部審計工作,將利益相關者理論運用到商業銀行內部審計工作中,建立了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的利益相關者模型,并結合平衡計分卡的建模思想,提出了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的增值評價模型。
二、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的利益相關者模型
內部審計作為商業銀行的一個職能部門,其利益相關者應是對內部審計活動產生影響的,或是受內部審計活動影響的個體或群體。本文所使用的米切爾評分法是由美國學者Mitchell和Wood(1997)提出來的,該方法要求企業所有的利益相關者必須具備以下三個屬性中至少一種:合法性、權利性及緊迫性。通過利用米切爾評分法對內部審計的利益向相關者進行分析,本文認為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的核心利益相關者應包含董事會、監事會、高管層、被審計單位、金融監管機構、外部審計機構六大部分。
對于不同的內部審計利益相關者,其對于內部審計的需求也不盡相同,因此也決定了內部審計增值內容及形式上的多樣性。董事會關注于內部審計在銀行經營決策的可行性和決策執行的效益性等方面提供的確認服務;監事會關注于內部審計對全行的財務活動、經營決策、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等方面提供的確認服務;高管層關注于內部審計在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的可靠性和有效性、業務經營的效率和效果等方面提供的確認和咨詢服務;被審計單位關注于內部審計在揭示經營行主要業務的風險狀況和重大風險事項、提升經營管理水平及風險防范意識等方面提供的確認和咨詢服務;金融監管機構關注于內部審計在監督銀行整體的經營狀況和風險水平等方面提供確認服務;外部審計機構則關注于內部審計在降低外部審計風險、降低審計成本、減少重復性工作等方面提供的確認服務。
通過對商業銀行內部審計利益相關者及其需求的分析,本文建立了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的利益相關者模型,如圖1所示。
圖1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的利益相關者模型
三、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的增值評價模型
平衡記分卡是管理者衡量企業職能部門能否為企業增加價值的一個很好的工具,內部審計作為商業銀行的一個職能部門,同樣可以使用平衡記分卡來評價內部審計部能否增值。然而,圖3中示的平衡計分卡基本評價模型并不能夠全面衡量內部審計工作的增值效果,必須對其進行補充完善,才能對內部審計工作的增值作用進行科學性、系統性評價。
基于上述分析,利用本文第二部分所建立的商業銀行內部審計利益相關者模型,參考平衡計分卡的基礎評價模型,結合現代內部審計發展和現實需求,提出了六位一體的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的增值評價模型,如圖2所示。
圖2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的增值評價模型
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的增值評價模型中各部分對應的具體指標包括:
(1)董事會/監事會。具體指標有:董事會/監事會對內部審計部門的履職滿意度、上報董事會/監事會的內部審計報告數量和報告質量、審計計劃完成率等。
(2)高管層。具體指標有:內部審計建議的采納率;內部審計建議新增或完善規章制度的數量、對內審部門投訴的數量、對內部審計部門的履職滿意度等。
(3)被審計單位。具體指標有:揭示風險金額、揭示風險問題數量、整改建議數量、揭示問題屬實率、審計時間及頻次等。
(4)金融監管機構。具體指標有:內部審計完成監管要求項目次數、對完成監管要求項目審計成果的滿意度等。
(5)外部審計。具體指標有:內部審計工作成果的利用率、利用內部審計成果所減少的外部審計時間和成本、對內部審計工作的滿意度等。
(6)創新與學習。具體指標有:內部審計人員的學歷結構、內部審計人員所取得的職業認證數量、內部審計人員每年參加培訓的時間和頻次等。
四、結束語
本文研究了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的增值評價問題,運用利益相關者理論建立了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的利益相關者模型,并結合了平衡計分卡的建模思想,最終提出了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的增值評價模型。由于時間及個人能力所限,本文提出的商業銀行內部審計增值的評價模型以及對應指標還有待完善,需要在今后的研究和審計實踐中不斷的修正改進。(作者單位:中國農業銀行審計局西安分局)
參考文獻:
[1]孫麗.我國增值型內部審計運行機制研究[D].山東財經大學碩士論文,2013.
[2]我國企業增值型內部審計的應用問題探析[D].江西財經大學碩士論文,2012.
[論文關鍵詞]內部審計內部控制風險管理
[論文摘要]內部審計形成于20世紀20至30年代,其產生的真正動因是企業管理的需要。隨著社會的發展,企業管理內外部環境處于不斷的變化之中,內部審計其職能也隨之從最初的監督延伸至咨詢領域,它對公司治理中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起到再監督與再管理的作用。
內部審計形成于20世紀20至30年代,其產生的真正動因是企業管理的需要。隨著社會的發展,企業管理內外部環境處于不斷的變化之中。在當前公司價值最大化的目標下,內部審計扮演怎樣的角色,其在公司治理中的功能如何,本文愿做一嘗試性探討。
一、內部審計的涵義及職能拓展
(一)內部審計的涵義
2001年內部審計師協會(IIA)對內部審計的定義為“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保證工作與咨詢活動,目的是為機構增加價值并提高機構的運作效率。它采取系統化、規范化的方法對風險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進行評估和改善,從而幫助機構實現它的目標。”對于這個定義,我們可以從幾個方面來理解:首先,我們不難發現內部審計最終的目標是幫助企業實現其目標,而企業的目標就是增加價值,結合兩者,內部審計的最終目標就是為增加企業的價值而服務;其次,它所采用的手段主要是保證和咨詢,這里的保證服務是一種為了機構的風險管理、控制或治理過程進行獨立評價而客觀地審查證據的行為,而咨詢則是提供建議以及相關的客戶服務活動;再次,內部審計應以風險管理、內部控制系統、企業治理結構為工作范圍,用系統化、規范化的方法來評價和改進它們;最后,內部審計人員應該以獨立、客觀的工作態度完成其職責,其中獨立性要求內部審計在確定活動范圍、實施審計及報告審計時不應受到任何因素的干擾,客觀性要求內部審計師在執行審計工作時,對他們的工作結果秉持誠信的原則,不與任何方面達成重大質量妥協。
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在參考了IIA定義后,結合我國的現實情況,于2003年在公布的《內部審計基本準則》中,將內部審計定義為“內部審計師在組織內部的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它通過審查和評價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來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這個定義明確了內部審計是由組織內設的機構所實施的一種獨立、客觀的活動,其目的是通過對組織的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和評價,使組織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中存在的問題得到認識和解決,從而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中國內部審計協會的定義在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基礎上提出,尤其進步意義,但是與IIA的發展相比,還是有局限性。尤其是面對全球化的影響,將內部審計主體封閉在一個組織內將難以滿足企業決策的信息需求。因此,筆者將按照IIA所提出的理念進行后續論述。
(二)內部審計的職能
在內部審計產生和發展早期,以查錯防弊為主的監督職能是其主要職能,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進步,以及內部審計所承擔的角色的增加,筆者認為,企業內部審計包括四個遞進的職能:監督、評價、控制和咨詢。
1.監督職能。內部審計首先是單位內部的一種經濟監督活動,那么監督職能也應是內部審計最基本的一項職能。監督職能是指對被審計對象的財務狀況等經濟活動進行檢查和評價,確定其會計資料是否正確、真實,反映的財務收支和經濟活動是否合法、合規,有無違法違紀和浪費行為,從而督促被審計對象遵守財經紀律,改進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經濟效益。
2.評價職能。評價職能是由經濟監督職能派生出來的另一種職能,包括評定和建議兩部分,也是內部審計的一項基本職能。通過內部審計可以全面了解部門、單位的真實的經營管理狀況,并以此來來評價經營決策、計劃、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評價其規章制度設置是否健全完善,是否正常運行,評價其經營管理水平及效益的優劣。
3.控制職能。現代企業已越來越多元化,層級化,跨國公司業務遍布全球,企業經營管理中的風險隨之而增加,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不可能事無巨細地對每一項業務進行監督,必須委托一個獨立于被審計部門的單位進行控制,以保證企業目標的實現。內部審計因其受企業高層的直接領導,對公司的決策層負責,能夠站在企業發展的全局來分析和考慮問題,對企業經營活動的控制活動可以提供直接的技術支持,并檢查控制程度和效果,提出控制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
4.咨詢職能。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企業ERP系統及會計電算化的普及,賬面資料的錯誤會越來越少,內部審計的工作重點必須從傳統的“查錯防弊”轉為內部的管理、決策服務,內部審計的職能作用也已從監督評價向咨詢方面延伸。另外,現代企業所面臨的環境復雜且多變,經營風險增加,市場競爭激烈,這些導致包括各管理者層尤其是高級管理層迫切地需要有人以“顧問”的身份,對其制定的目標、決策、計劃以及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的錯誤和薄弱環節提出改進建議。內部審計人員熟悉企業整體情況,且獨立于公司的其他部門,使內部審計人員較其他部門更易于提出較全面、客觀、可行的建議。因此,內部審計人員承擔了專業的咨詢服務。咨詢職能更能適應內部審計在現代公司治理中的發展,促進內部審計價值增值。
二、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一)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
關于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的關系,審計學家錢伯斯認為,內部審計所擁有的一套管理理論需要以內部控制概念為中心。1977年美國的《國外反貪污行賄法》確立了內部審計在內部控制方面的法定職責。內部控制已成為現代內部審計的主要產物。審計學家布林克在回首IIA50年時指出,內部審計最應該關注的是“內部控制”。
根據《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框架中“監督”要素的要求,企業的監督可以分為持續性監督活動和內部審計定期的、相對獨立的評估兩部分。那么,可以將整個內部控制體系劃分為三個相對獨立的控制層次:第一個層次是經濟業務發生部門嚴格按照企業內部設計的要求,相互牽制開展業務活動,建立起第一道監控防線;第二個層次,經濟業務最終的流向都必將反映到財務報表中去,因此財務部門就要在事后建立起第二道監控防線;第三個層次,內部審計部門要建立起以查為主的監督防線,獨立地按照法人要求,有選擇地對內控的各方面行使檢查功能,發現管理流程中的不足和風險,提出改進措施,并能夠將這些評價結果反映到高層,高層同時也要賦權給內審部門督促改進措施的落實,促進內部控制體系建設趨于完善。對于風險較高的組織如金融機構來說,第三道防線更是必不可少。從監督職能來說,盡管內審監督檢查的頻率要比其他部門的自我監督檢查和財會部門的管理監督要低得多,但是內部審計部門的獨立性和在組織內應有的權威性,再加上直接由最高層領導,賦予該部門對內控具有再監督和再評價的特殊而又重要的職能。內部審計是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監督者,為了強化內部審計監察部門的監督職能,許多西方金融機構都成立了獨立于經營管理之外的內審稽核部門。
當然,從組織結構上看,內審檢查部門并非獨立于內部控制整體框架之外的,它也屬于控制的一部分,本身也需要對自身的各種內外部風險進行管理,和經營管理部門一樣,也要采取自我控制措施,須注意自我檢查和批評。
(二)內部審計與風險管理
關于風險管理,比較有代表性的說法是威廉與漢斯在1964年出版的《風險管理與保險》中所提出的,他們認為風險管理是通過對風險的識別、衡量和控制,以最低的成本使風險導致的各種損失減到最小程度的管理方法。從這個定義中我們可以得出,實現風險管理目標的主要手段是控制。
在充滿不確定性的市場環境下,企業要實現目標,其管理者應該確保其擁有健全的風險管理過程,且這些過程發揮了應有的效用。高層決策者和審計部門應該在確定企業是否擁有健全的風險管理過程及這些程序是否有效運作等方面起監督作用,在此,內部審計人員作為高層機構下設的獨立機構責無旁貸地承擔起這一工作。正如本文開篇介紹的IIA對內部審計的定義中指出:內部審計需提高風險管理、控制與監管工作的有效性,使企業達到預定的目標。《IIA實物標準》(2001)實務公告2100-3中描述到:內部審計部門應該評價并幫助改進機構的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體系。我國著名內部審計專家王光遠認為:“內部審計人員是風險管理潛在的重要利益相關人和參與者。”“風險管理是內部控制的延伸,內部審計是風險管理的確認者,是對風險管理的再管理。”國內外許多審計實踐表明,對風險管理審計的報告更容易被管理當局所接受,管理部門也容易理解內部審計存在的意義,風險管理可以幫助內部審計度過正在影響企業的價值危機。
那么,內部審計在風險管理中的作用有幾何呢?
1.站在全局的角度上審視風險。企業是一個由各個單位有機結合起來的整體,每一個部門之間要么直接相關,要么間接相關,只要有一個單位發生風險就會或多或少傳遞至其他部門,并經常危及企業整體。而各部門都站在本部門的立場上處理風險,難免會一葉障目,考慮不周,內部審計則與之不同,它獨立于企業經營管理部門,使得它可以從全局出發、客觀地管理風險。
Abstract: Internal audit is a significant measure used by the electric power enterprise to monitor enterprise operational status. Through interviewing experts, researching the electric power enterprises and reviewing papers, the problems in terms of the scope of the internal audit, the quality of the internal audit staff, the independence of the internal audit and the quality of the internal audit which exist in the electric power enterprise internal audit process are studied in order to provide support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lectric power enterprises.
關鍵詞: 電力企業;內部審計;問題
Key words: electric power enterprise;internal audit;problem
中圖分類號:F275.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3)11-016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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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王瑾(1971-),女,河北保定人,審計師,研究方向為財務管理。
0 引言
隨著電力體制不斷改革深化,電力企業被推向市場,實現了自負盈虧,完成了企業制轉變。在市場經濟體制下,電力企業因其具有資產比重高,投資回收期長及投資規模大等特點,面臨著其它一般行業所不能比擬的風險與挑戰。面對這一切,電力企業只有提高管理水平,加強內部控制,及時發現企業運營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與風險,才能在市場經濟競爭環境中立于不敗之地。內部審計作為企業管理控制的重要工具,被電力企業越來越重視。但由于受多種復雜的內外部因素的影響,我國電力企業目前在內部審計方面仍存在許多待解決的問題。因此,本文分析了電力企業內部審計過程中在內部審計的范圍、內部審計人員的素質,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及內部審計的工作質量四個方面存在的問題,以期為電力企業發展提供支持。
1 內部審計范圍狹窄
根據IIA頒布的《內部審計師職責說明書》所指出的,內部審計師應該著眼于增強整個企業內部控制系統,對企業內部各方面的經營管理活動做出合理公正的評價,為企業的董事會和經理人員提供實現經營目標所需的顧問服務[1]。然而,盡管我國電力企業實現了政企分離,轉變成了公司制企業。但電力企業審計人員的工作觀念未能從傳統審計中轉變過來,仍將內部審計視為政府審計的補充,將自身定位于經濟警察的角色,將工作重心仍放在查證財會數據的真實性、合法性、財產安全的防護性及監督生產經營之上,缺乏事先預防措施及對風險管理審計的關注,缺乏對被審計部門和下屬企業的咨詢服務意識,未能與企業經營管理活動協調步調,難以為管理者決策支持提供服務,難實現內部審計應服務于經濟飛躍的目標。
通過查閱資料發現,西方發達國家企業內部審計工作已完成由評價受托經濟責任的履行向為受托管理責任的完成提供鑒證和咨詢的轉變過程[2]。其企業內部審計工作涉及的領域相比我國電力企業更為廣泛且內容更為深入,更著重于企業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及治理過程。對于跨國企業而言,其內部審計范圍除了查證內部財會信息的真實性與合法性以外,也將風險管理的審計、全球發展戰略的審計、經營決策的審計及人力資源管理審計等方面的工作納入內部審計的重要內容[3]。顯然,電力企業在上述幾個領域的審計尚未全面深入開展。在電力企業發展已經與國際接軌的今天,內部審計范圍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拓展,以適應在新的形勢和體制下電力企業邁向國際化大公司的發展需要。
2 內部審計人員整體素質不適應發展要求
內部審計作為電力企業提升競爭力的重要手段,需要具備管理學、經濟學及工程技術等多學科人才的支持。對于電力企業而言,面對國內普遍缺乏復合型人才的大環境,只能通過提升內部審計人員整體素質以及優化人員結構才能保證電力企業更有效的實施內部審計。但是,通過企業調研及查閱文獻發現,目前我國電力企業內部審計人員的素質與電力企業發展的要求仍存在很多差距,并不能滿足內部審計的發展要求,主要存在以下兩方面問題:
2.1 內部審計人員專業結構不合理 西方發達國家認為內部審計人員在專業結構上應滿足:經濟管理專業、工程技術專業及其它專業各占1/3[4]。而我國電力企業內部審計人員財務會計專業比例高達50%以上,使得工程技術專業及其它審計所需專業占據比例非常小。顯然,這種專業人才結構只能適應開展財會方面的審計以及其它以財會資料為基礎的審計咨詢活動,對電力企業實施風險管理、內部控制以及評價等活動不能有效支持,不能適應審計范圍的日益擴大,嚴重影響著電力企業內部審計增值職能的全面發揮。例如,對經營活動種類繁多的電力多經企業而言,若內部審計人員只懂得財會知識,而不懂得工程技術方面的知識,則審計人員對企業所需原材料價格的高低很難做出正確的判斷,因此審計結果的正確性也很難保證。
2.2 內部審計人員審計理念有待提高 限于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結構,多數電力企業內部審計人員的審計理念仍然停留在“監督與評價”及“查錯糾弊”的觀念,已難于適應現代經濟事項多樣化、復雜化的挑戰。對于改變固有審計模式,創新審計理念,及內部審計在企業經濟活動中的角色、功能發生的變化鮮有思考。部分企業由于缺乏管理層的理解和支持,內部審計人員難以真正融入、參與企業經濟管理活動中,更多的是以監督員的身份對整個經濟活動進行監督,無法將新的審計理念運用到實際工作當中。影響了企業內部審計由財務審計向風險管理審計轉變;由事后審計向事前、事中審計轉變;由差錯糾弊向提供管理咨詢服務轉變的速度,從而對提高電力企業經營管理運行整體的經濟性、效益性和效果性形成不利影響。
3 內部審計獨立性缺乏
審計機構應相對于被審計單位獨立是審計結果具有客觀性與公正性的前提與基礎。然而,經過企業調研及工作實踐當中發現,部分電力企業內部審計獨立性缺乏,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3.1 內部審計機構缺乏獨立性 目前,由于電力企業內部審計在組織結構中與其它職能部門處于平級,甚至還要受到其它部門在審計經費及人員配備等方面牽制,使得難以對同級部門和其它經營管理部門開展審計工作,審計工作的獨立性與客觀性難以保證。
3.2 內部審計人員缺乏獨立性 電力企業內部審計部門作為企業經營管理的一個部門,由于崗位設置及人員配備所限,在經營管理中處于被領導地位,其工資、前途與福利直接受企業領導影響。這就使得內部審計人員在制定審計計劃、進行審計活動以及出具審計結果時存在多方面顧慮,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內部審計結果的客觀性與公正性。
3.3 內部審計經費來源缺乏獨立性 充足且獨立于被審計對象的經費來源是電力企業內部審計結果具有客觀性與公正性的必要保障。然而,電力企業內部審計活動與有財政保障的國家審計活動不同,其經費一般來源于企業管理費用,通常由管理層決定經費多少,隨意性較強,存在經費來源短缺的情況,使得內部審計活動不能順利實施[5]。
4 內部審計工作質量有待提高
內部審計工作質量的高低直接關系著電力企業是否具有良好的競爭力。然而,電力企業雖然完成了政企分離,在內部審計方面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在工作質量上依然存在以下問題:
4.1 缺乏健全的內部審計質量保證體系 內部審計作為一項規范性、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其工作質量的高低需要一套完整的、健全的質量保證體系作為支撐。但通過企業調研及查閱文獻發現,電力企業在內部審計質量保證體系方面存在以下問題:
①內部審計業務無章可循,個人經驗依靠嚴重。由于我國電力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缺乏符合企業自身特點的章程與工作規范,致使審計工作無章可循,審計工作質量的好壞往往取決于內部審計人員經驗的多少,進而導致內部審計工作質量得不到保障。②現場審計為主,后續審計并未跟進。電力企業內部審計部門平時與其它各部門之間溝通不夠,一般只是通過現場審計活動獲取信息,不僅內部審計成本大,而且達不到理想效果。同時,由于后續審計并未及時跟進,使得一部分在現場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也不能了解其整改情況,常常在下次審計過程中發現同樣的問題。③未能提供“增值”服務。根據IIA頒布的《內部審計師職責說明書》所指出的,內部審計師不應僅僅是對公司內部財會信息的真實性與合法性做出驗證,更應該著眼于以增值和改善電力企業運營狀況為主要審計內容的增值性審計,為企業的董事會和經理人員提供“增值”服務。然而,電力企業內部審計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往往涉及多個行業,需要多個行業的專業知識作為支撐。這對于多數來源于財會專業的內部審計人員來說,由于專業背景的不同,并不能對多個行業的運行狀況做出深入的分析與判斷,一般只限于以財會審計為主的工作,并不能提供更多增值服務。
4.2 內部審計程序需進一步規范 規范的內部審計程序是其工作質量的保證。內部審計工作分為準備、實施與終結三個階段,每個階段都有其需要完成的任務。然而,有些電力企業在進行內部審計的過程中存在內部審計程序流于形式的現象。在實際工作中未能嚴格執行內部審計工作規范,忽視制定符合企業實際情況的詳細審計工作計劃,及詳實的審前調查方案,使得審計工作無法覆蓋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審計報告披露的問題缺乏客觀性與全面性,影響了內部審計工作成果的運用,未能很好發揮內部審計服務管理、促進管理的職能。
5 結論
通過從內部審計的范圍、內部審計人員的素質,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及內部審計的工作質量四個方面分析電力企業在進行內部審計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可以看出我國電力企業雖然完成了體制改革,實現了政企分離,在市場經濟活動中體現出了獨有的特點。但要與國際大公司形成競爭力,在內部審計方面仍需解決很多問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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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劉曉蓮.國際內部審計研究[D].東北財經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4.
論文摘要:結合晉煤集團公司實際,針對當前內部審計工作的現狀和存在問題,從突出服務職能、轉變工作重點、注重審計實效等方面提出了具體的看法和建議。
隨著晉城無煙煤礦業集團公司(以下簡稱晉煤集團)現代企業制度和母子公司管理體制的逐步建立運行,企業內部審計如何發展才能適應“二次創業”的新形勢和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是現階段晉煤集團審計工作所面臨的重大課題。
1.內部審計工作的現狀
1.1定位不準,對內部審計職能的認識模糊
晉煤集團的內部審計是計劃經濟時期根據政府主管部門要求組建起來的,以監督企業經營管理行為,維護財經法紀為目的。受這種觀點影響,內部審計地位與政府審計地位之間、內部審計職能與國家派駐企業監事職能之間的界定就有所模糊,致使許多人認為內部審計是專門查處違法違紀現象的執法監督機構,與企業內部管理機制無關,把企業靈活經營與內部審計對立起來。這種認識,既使企業領導層對內部審計工作重視不夠,削弱或淡化內部審計機構;又使內部審計人員有“雙向服務”思想,工作目標上可操作性不強,影響內部審計職能的有效發揮。
1.2獨立性不強,影響內部審計工作權威性
當前,晉煤集團內部審計機構與被審單位處在同一層次,相互之間地位平等。在實際工作中受相互分工、相互制衡原則的影響,內部審計機構與被審計單位之間存在或多或少的利益關系。造成內部審計機構及其人員工作獨立性不強,不能客觀、真實、公正、深人地開展工作,做出的審計處理決定也因管理體制上的制約而得不到有效地貫徹執行。使內部審計的權威性和有效性受到很大影響。
1.3審計的范圍和覆蓋面狹窄,工作效果不明顯
受傳統內部審計觀念影響,晉煤集團現階段審計范圍仍然局限于財務收支審計,這種以查錯防弊為目標的內部審計模式將不能在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直接協助企業取得經濟效益。另一方面,由于審計工作與企業管理脫節,審計成果往往不被利用,工作成效不大。
1.4審計方式手段落后,與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不相適應
主要表現為內部審計人員專業比較單一,后續教育不足,知識結構不合理;審查方式單一,審計時效性不強;審計手段落后,計算機輔助審計涉足甚少;審計行為不規范,無法滿足現有審計工作發展的需要,使審計工作質量受到影響,審計風險增大。
2采取的對策與解決辦法
針對晉煤集團內部審計現狀,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完善改進。
2.1擺正內部審計位,突出“內向服務”
內部審計是一個企業組織依據自我管理的需要設立的,它在企業中發揮的作用主要偏重于“服務型”的分析、評價、建議、咨詢等。此外,內部審計對企業的依附性,也從根本上決定了內部審計只能立足于企業內部管理,代表企業對內實行經濟監督,強化服務職能,確保企業經營戰略、方針目標的貫徹實施。所以,將內部審計定位為完全的“內向服務”,內部審計也只有真正成為決策層的參謀和助手,才能越來越引起企業領導的重視與支持,才能有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2.2轉變工作重點,提高企業效益
效益是企業的生命。企業的任何生產經營行為都是為了保證經營目標實現,促進利潤最大化。因此,晉煤集團內部審計也應突破傳統的查錯防弊的審計思路,逐步轉移到經營管理審計和經濟效益審計上來。
(1)審計重點由側重審查內部經濟活動的合法、合規性發展到檢查、評價經濟活動的合理、效益性。要針對管理和控制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設性意見和改進措施,協助管理人員更有效地管理和控制各項經濟活動,促進人力、物力、財力資源的最優配合,提高經濟效益。
(2)在審計任務上由檢查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合規性發展到檢查企業管理和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著眼于披露薄弱環節,解決存在問題,改善經營管理,完善內控制度。
(3)審計內容上,由著重檢查會計賬、證、報表及有關記錄,擴展到檢查計劃、統計、生產技術以及產、供、銷、勞動工資直到科研開發等各方面的資料,以便全面地分析、評價整個集團的綜合效益。
(4)在審計范圍上由只檢查財務活動擴展到審查被審計單位全部經濟活動的效率性、有效性和效益性,在評價效益時不僅局限于各單位微觀效益,更要涉及集團公司整體宏觀效益。
(5)在審計著眼點上由審查過去、現在擴展到未來,強調信息和預測。不僅要審查各種計劃投資項目及技術改造的可行性研究等涉及未來的事項,而且在評價企業業績時也不再把視野局限在過去和現狀,還要根據過去和現狀預見未來,不失時機地為促進預期效益、避免未來的困境提出可行建議。
2.3注重審計實效,提高工作水平
內部審計工作的實效性是指內部審計發揮職能作用的程度和取得的實際效果。主要包括:審計報告的質量、審計工作的效率、查處問題的充分性和層次性、審計的廣度和深度,以及審計建議、審計決定被企業采納和實施的程度和效果。
提高審計實效性的途徑:
(1)堅持量力而行,突出重點的審計工作方針。從企業實際、內部審計自身力量、隊伍素質結構出發,選擇企業當前生產經營和管理過程中迫切需要解決的重點問題作為突破口,調整部署力量,加大審計力度,為企業排憂解難,為領導作出正確決策提供依據。
(2)改進審計方法,規范審計程序。做到事后財務收支審計與事中、事前的管理效益審計相結合;手工和賬表審計與計算機輔助審計相結合;要注重總結、提煉、利用審計成果,服務宏觀調控;積極參與企業經營管理活動,對企業深化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和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帶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進行綜合分析,提出有針對性的改進意見和措施。同時,要結合實際,建立健全適合本企業特點的各項審計制度、準則,以加快內部審計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的步伐,改變現有審計工作的被動性和隨意性。
[論文摘要]內部審計形成于20世紀20至30年代,其產生的真正動因是企業管理的需要。隨著社會的發展,企業管理內外部環境處于不斷的變化之中,內部審計其職能也隨之從最初的監督延伸至咨詢領域,它對公司治理中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起到再監督與再管理的作用。
內部審計形成于20世紀20至30年代,其產生的真正動因是企業管理的需要。隨著社會的發展,企業管理內外部環境處于不斷的變化之中。在當前公司價值最大化的目標下,內部審計扮演怎樣的角色,其在公司治理中的功能如何,本文愿做一嘗試性探討。
一、內部審計的涵義及職能拓展
(一)內部審計的涵義
2001年內部審計師協會(IIA)對內部審計的定義為“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保證工作與咨詢活動,目的是為機構增加價值并提高機構的運作效率。它采取系統化、規范化的方法對風險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進行評估和改善,從而幫助機構實現它的目標。”對于這個定義,我們可以從幾個方面來理解:首先,我們不難發現內部審計最終的目標是幫助企業實現其目標,而企業的目標就是增加價值,結合兩者,內部審計的最終目標就是為增加企業的價值而服務;其次,它所采用的手段主要是保證和咨詢,這里的保證服務是一種為了機構的風險管理、控制或治理過程進行獨立評價而客觀地審查證據的行為,而咨詢則是提供建議以及相關的客戶服務活動;再次,內部審計應以風險管理、內部控制系統、企業治理結構為工作范圍,用系統化、規范化的方法來評價和改進它們;最后,內部審計人員應該以獨立、客觀的工作態度完成其職責,其中獨立性要求內部審計在確定活動范圍、實施審計及報告審計時不應受到任何因素的干擾,客觀性要求內部審計師在執行審計工作時,對他們的工作結果秉持誠信的原則,不與任何方面達成重大質量妥協。
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在參考了IIA定義后,結合我國的現實情況,于2003年在公布的《內部審計基本準則》中,將內部審計定義為“內部審計師在組織內部的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它通過審查和評價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來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這個定義明確了內部審計是由組織內設的機構所實施的一種獨立、客觀的活動,其目的是通過對組織的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和評價,使組織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中存在的問題得到認識和解決,從而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中國內部審計協會的定義在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基礎上提出,尤其進步意義,但是與IIA的發展相比,還是有局限性。尤其是面對全球化的影響,將內部審計主體封閉在一個組織內將難以滿足企業決策的信息需求。因此,筆者將按照IIA所提出的理念進行后續論述。
(二)內部審計的職能
在內部審計產生和發展早期,以查錯防弊為主的監督職能是其主要職能,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進步,以及內部審計所承擔的角色的增加,筆者認為,企業內部審計包括四個遞進的職能:監督、評價、控制和咨詢。
1.監督職能。內部審計首先是單位內部的一種經濟監督活動,那么監督職能也應是內部審計最基本的一項職能。監督職能是指對被審計對象的財務狀況等經濟活動進行檢查和評價,確定其會計資料是否正確、真實,反映的財務收支和經濟活動是否合法、合規,有無違法違紀和浪費行為,從而督促被審計對象遵守財經紀律,改進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經濟效益。
2.評價職能。評價職能是由經濟監督職能派生出來的另一種職能,包括評定和建議兩部分,也是內部審計的一項基本職能。通過內部審計可以全面了解部門、單位的真實的經營管理狀況,并以此來來評價經營決策、計劃、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評價其規章制度設置是否健全完善,是否正常運行,評價其經營管理水平及效益的優劣。
3.控制職能。現代企業已越來越多元化,層級化,跨國公司業務遍布全球,企業經營管理中的風險隨之而增加,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不可能事無巨細地對每一項業務進行監督,必須委托一個獨立于被審計部門的單位進行控制,以保證企業目標的實現。內部審計因其受企業高層的直接領導,對公司的決策層負責,能夠站在企業發展的全局來分析和考慮問題,對企業經營活動的控制活動可以提供直接的技術支持,并檢查控制程度和效果,提出控制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
4.咨詢職能。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企業ERP系統及會計電算化的普及,賬面資料的錯誤會越來越少,內部審計的工作重點必須從傳統的“查錯防弊”轉為內部的管理、決策服務,內部審計的職能作用也已從監督評價向咨詢方面延伸。另外,現代企業所面臨的環境復雜且多變,經營風險增加,市場競爭激烈,這些導致包括各管理者層尤其是高級管理層迫切地需要有人以“顧問”的身份,對其制定的目標、決策、計劃以及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的錯誤和薄弱環節提出改進建議。內部審計人員熟悉企業整體情況,且獨立于公司的其他部門,使內部審計人員較其他部門更易于提出較全面、客觀、可行的建議。因此,內部審計人員承擔了專業的咨詢服務。咨詢職能更能適應內部審計在現代公司治理中的發展,促進內部審計價值增值。
二、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一)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
關于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的關系,審計學家錢伯斯認為,內部審計所擁有的一套管理理論需要以內部控制概念為中心。1977年美國的《國外反貪污行賄法》確立了內部審計在內部控制方面的法定職責。內部控制已成為現代內部審計的主要產物。審計學家布林克在回首IIA50年時指出,內部審計最應該關注的是“內部控制”。根據《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框架中“監督”要素的要求,企業的監督可以分為持續性監督活動和內部審計定期的、相對獨立的評估兩部分。那么,可以將整個內部控制體系劃分為三個相對獨立的控制層次:第一個層次是經濟業務發生部門嚴格按照企業內部設計的要求,相互牽制開展業務活動,建立起第一道監控防線;第二個層次,經濟業務最終的流向都必將反映到財務報表中去,因此財務部門就要在事后建立起第二道監控防線;第三個層次,內部審計部門要建立起以查為主的監督防線,獨立地按照法人要求,有選擇地對內控的各方面行使檢查功能,發現管理流程中的不足和風險,提出改進措施,并能夠將這些評價結果反映到高層,高層同時也要賦權給內審部門督促改進措施的落實,促進內部控制體系建設趨于完善。對于風險較高的組織如金融機構來說,第三道防線更是必不可少。從監督職能來說,盡管內審監督檢查的頻率要比其他部門的自我監督檢查和財會部門的管理監督要低得多,但是內部審計部門的獨立性和在組織內應有的權威性,再加上直接由最高層領導,賦予該部門對內控具有再監督和再評價的特殊而又重要的職能。內部審計是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監督者,為了強化內部審計監察部門的監督職能,許多西方金融機構都成立了獨立于經營管理之外的內審稽核部門。
當然,從組織結構上看,內審檢查部門并非獨立于內部控制整體框架之外的,它也屬于控制的一部分,本身也需要對自身的各種內外部風險進行管理,和經營管理部門一樣,也要采取自我控制措施,須注意自我檢查和批評。
(二)內部審計與風險管理
關于風險管理,比較有代表性的說法是威廉與漢斯在1964年出版的《風險管理與保險》中所提出的,他們認為風險管理是通過對風險的識別、衡量和控制,以最低的成本使風險導致的各種損失減到最小程度的管理方法。從這個定義中我們可以得出,實現風險管理目標的主要手段是控制。
在充滿不確定性的市場環境下,企業要實現目標,其管理者應該確保其擁有健全的風險管理過程,且這些過程發揮了應有的效用。高層決策者和審計部門應該在確定企業是否擁有健全的風險管理過程及這些程序是否有效運作等方面起監督作用,在此,內部審計人員作為高層機構下設的獨立機構責無旁貸地承擔起這一工作。正如本文開篇介紹的IIA對內部審計的定義中指出:內部審計需提高風險管理、控制與監管工作的有效性,使企業達到預定的目標。《IIA實物標準》(2001)實務公告2100-3中描述到:內部審計部門應該評價并幫助改進機構的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體系。我國著名內部審計專家王光遠認為:“內部審計人員是風險管理潛在的重要利益相關人和參與者。”“風險管理是內部控制的延伸,內部審計是風險管理的確認者,是對風險管理的再管理。”國內外許多審計實踐表明,對風險管理審計的報告更容易被管理當局所接受,管理部門也容易理解內部審計存在的意義,風險管理可以幫助內部審計度過正在影響企業的價值危機。
那么,內部審計在風險管理中的作用有幾何呢?
1.站在全局的角度上審視風險。企業是一個由各個單位有機結合起來的整體,每一個部門之間要么直接相關,要么間接相關,只要有一個單位發生風險就會或多或少傳遞至其他部門,并經常危及企業整體。而各部門都站在本部門的立場上處理風險,難免會一葉障目,考慮不周,內部審計則與之不同,它獨立于企業經營管理部門,使得它可以從全局出發、客觀地管理風險。
2.調控、指導企業的風險策略。內部審計部門處于董事會、總經理和職能部門之間,可在企業風險策略和各部門決策之間進行協調,通過這種協調,內審人員可以調控、指導企業的風險策略。
需要注意的是,內部審計雖然可以促進風險管理過程的建立或提高風險管理的有效性,但是它并不參與風險管理的設計和實施,而是管理層負責ERM的設計,所有員工協助貫徹實施,董事會監督管理層對企業風險管理的設計與實施,內部審計部門通過檢查、評價、報告企業風險管理過程的適當性和有效性,并提出改進建議來協助管理層、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而不是履行風險管理的受托責任(Bailey等,2006),否則將影響內部審計的獨立性(作者單位:深圳紡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1]Bailey,AndrewD,AudreyA.Gramling,SridharRamamoorti:內部審計思想,王光遠等譯[M],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2006(5)
[2]RobertMoeller,SOA與內部審計新規則,劉霄侖譯,[M],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2007(1)
[3]張慶龍,內部審計價值[M],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2006(10)
論文關鍵詞:內部審計;內部控制系統;提高經營效率
論文摘要:內部控制作為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內部審計是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要保障,所以要從維護國家財經犯罪的貫徹執行、保護財產的安全與完整、促進企業經營效率、需保證會計記錄完整等方面建立健全內部控制系統,加強內部審計工作。
(一)內部控制是在一個單位里,為實現經營目標、維護資產完整、保證會計及其他資料正確和財務收支合法,貫徹經營決策、方針和政策以及保證經濟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形成的一種自我調節、制約和控制。由于企業內部控制通常表現為一個完整的體系或形成一種經常性的制度,因而稱為內部控制系統或內部控制制度。
內部控制作為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作用主要表現有以下幾點:
1維護國家財經法紀的貫徹執行,保證企業合法經營。遵守國家財經法律、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是企業領導及其所屬各職能部門的職責,內部控制規定了處理各種業務的流程,從而保證了各項業務有章可循、有據可查,防止和糾正各種違法和違規行為,保證企業規范經營。
2保護財產的安全與完整、進行實物安全性控制。建立內部控制,采取嚴格的控制措施,特別是不相容職務的分離,使授權人與執行人,執行人與記賬人,保管、出納與會計人員,記總賬與記明細賬得以分開,形成一種內部相互牽制的關系。同時,實行限制接近財產和財產盤點核對等管理制度,從而使財產的收、付、存、用得到嚴密的控制,作到有效地制止浪費,防止各種貪污舞弊行為,確保財產物資的安全與完整。
3確保既定的經營方針和目標的貫徹實現,促進企業提高經營效率。現代企業都有特定時期的經營目標及相應的經營方針,并在經營管理過程中會不斷進行管理決策。為了有效地實現其預期經營目標,保證既定的方針、決策能夠貫徹執行,就必須對企業有關質量、成本、資金、利潤等計劃指標采取一系列控制措施,建立經營目標責任制,保證各部門能夠協調一致地完成任務,使企業管理者能及時取得所需各種經營活動的信息。發現偏差能及時進行調整,以求最終實現預期經營目標。
內部控制所規定的相互聯系、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關系,使每一部門具有要求其他部門必須有效地執行任務的主動性,如銷售部門追蹤生產部門產品的生產情況,生產部門追蹤倉庫及時發料;而倉庫則追蹤按期進貨,要求采購部門迅速采購,從而促使各部門經營效率的提高。
4保證會計記錄和其他業務資料的正確與完整。正確無誤和完整無缺的會計記錄和其他業務資料是正確了解過去、嚴密控制現在、科學預測未來,進行決策的依據。保證會計數據的正確性是內部控制最初的、也是首要的作用。這是由于在經濟業務處理過程中采取了程序控制,手續控制和憑證編號、復核、核對等措施,使經濟業務和會計處理在相互聯系、相互制約下進行,做到內部相互監督,從而防止錯誤發生,即使發生了錯誤也易于自動檢驗和自動糾正,保證了會計記錄的正確和完整,同時,也為實施抽樣審計提供可能,為審計工作提供了重要基礎。
隨著審計理論、審計實踐及審計技術和審計方法的發展和變革,對內部控制系統的評價已成為現代審計的重要特點,審計對內部控制的重要作用表現在以幾點:
1有利于完善內部控制系統。審計人員對內部控制系統的檢查和評價,其對象和目的就在于內部控制的完善性上。這里所指的完善性,就是指內部控制系統是否健全,是否嚴密。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系統是否健全、是否嚴密是由審計人員對企業內部控制系統經過充分的調查后所形成的一個概念。在形成這個概念的過程中,審計人員通過收集有關的經營管理制度、規章和辦法,以及向有關部門和人員調查了解,運用流程圖法、調查表法或記述法等審計方法,對內部控制的流程的正確程度和完善程度以及若干控制點進行測試。因此。通過審計人員對內部控制的調查和測試,就能夠明確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系統是否完善。如不完善,則可以提出改進建議或措施,有利于改進內部控制系統。
(二)有利于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系統。內部控制系統的有效性指內部控制系統在實際工作中能夠充分發揮其控制作用。內部控制系統是否有效,不能由被審計單位自我標榜,而在于審計人員通過對內部控制系統的了解、調查、測試后,由審計人員做出結論,如果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系統無效,則可通過審計報告予以提出,被審計單位就可根據審計報告中的建議和措施,把無效的內部控制系統通過糾正,變為有效的內部控制系統。
3有利于建立可行的內部控制系統。內部控制系統,除了嚴密、有效外,還必須可行。可行主要指:一是對于成本而言,即被審計單位所建立的內部控制系統需要投入的成本,必須小于建立該項內部控制系統后所獲得的經濟效益。二是指內部控制系統在實際工作中能否正常運行。內部控制是否可行,也不能由被審計單位自己來評價,應由具有客觀立場的審計人員對其內部控制系統是否可行進行評價。因此,通過審計人員對內部控制系統的檢查與評價,就能為被審計單位指明其內部控制系統是否可行,從而使被審計單位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重新建立或修訂內部控制系統,以便其達到可行。
外部獨立審計(注冊會計審計師)雖然在內部控制系統的建立健全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但其并不能完全代替內部審計的作用。原因在于注冊會計師對企業內部控制系統的評價與內部審計基于的出發點并不完全相同,同時,注冊會計師對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的了解程度和認識存在客觀的局限性,不如內部審計人員深刻。內部審計既是內部控制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又是內部控制的一種特殊形式。它主要體現在一個現代企業完善、健全的內部控制系統中,必須有完善、嚴密的內部審計制度、獨立有效的內部審計機構和高素質、高責任心的內部審計人員。它既是內部控制系統中重要的一個分支系統,又是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的重要手段,內審制度的完善是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要內容。同時,內部審計還能為改進內部控制提供建設性的意見。所以,要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必須強化內部審計工作,使之規范化和制度化,這樣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才能使企業建立和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工作得以順利推廣。
從現階段我國一般企業的內部審計看,其工作內容主要是:圍繞信息的可靠性與完整性,政策、計劃、程序、法律和規定的遵循,保護資本的安全,資源的節約和有效使用,經營目標的完成等方面來展開的。然而,隨著企業內控制度的建立,外部約束機制的不斷加強,內部管理的逐步提高,會計電算化的普及,賬務表面的錯弊會越來越少,內部審計也應從傳統的防錯向服務轉變,內部審計的重點應從內部檢查和監督向內部分析和評價轉變。但內部審計從機構的設置、工作重點、審計內容的深度和廣度、審計方式和規范管理等方面,還未發揮出應有的支持內部管理的作用,更無法適應現代企業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的要求。所以我們必須強化內部審計以達到健全內部控制的目的,這就需要對內部審計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以下是對強化內部審計工作的幾點建議:
1內部審計機構應重新合理定位,建立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內部審計部門應歸董事會領導,完全獨立于企業的經營管理層,只有這樣才能保障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目前,大部分企業的內部審計部門,基本上與其他職能部門平行,有些中小企業甚至還沒有獨立的內部審計部門,無法保證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
2審計部門應做好分析工作、合理制定工作計劃。審計部門應分析組織目標、戰略和重要經營風險之間的相互關系,合理制定部門遠期和近期工作計劃。應將注意力集中在那些容易招致經營風險和能夠產生額外機會的經營領域,決定哪些經營過程是最重要的,進而評估與這些過程相聯系的內部控制活動的效率與效果。
3內部審計的職能要從查錯防弊型向管理服務型轉變。目前,一般企業的內部審計人員往往將大部分精力投入到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查證及生產經營的監督上,其主要職能是查錯防弊而不是對企業管理做出分析、評價和做出管理建議,審計的對象主要是會計報表、賬本、憑證及其相關資料。內部審計應以內部控制系統為審計對象,并對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的薄弱環節向董事會提交改進建議。
4加強內部考核的力度,使內部審計工作制度化。為了保證內部控制制度能有效地發揮作用,并使之不斷地得到完善,企業就必須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制訂嚴格的考核標準,由內審部門對財務、經營等職能部門執行內部控制的情況進行檢查;對于制度本身的缺陷應提出改進意見使之不斷完善,對于屬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嚴格按考核標準進行獎罰。只有這樣,才能使內部控制制度不斷完善和嚴格執行。
一、加強計劃管理
1、市內審協會每年初根據上級協會和市委、市政府有關要求,制訂《年度內部審計工作指導要點》,指導內審機構圍繞各部門各單位重點工作制定年度內審工作目標和項目計劃。
2、市內審協會將通過分片召開會議等形式,依據各部門各單位年度內審項目計劃,檢查實施進度和落實情況。
二、加強質量檢查
1、市內審協會依據有關準則,結合市具體情況,制定與內部審計業務工作相配套的操作規范和辦法。
2、市內審協會將不定期開展業務質量抽查,主要抽查各部門各單位內審工作程序、審計文書編制、項目案卷建立等,抽查結果納入年度質量檢查評比之中。
3、市內審協會每年組織開展一次業務質量檢查評比,檢查評比的主要內容包括審前調查、審計實施、審計報告、審計立卷和成果運用等方面,通過檢查評比,對優秀項目予以表彰,對質量差的項目和存在的問題予以通報批評。
三、加強業務培訓
1、在組織內審人員參加上級審計機關和內審協會舉辦的各類培訓的基礎上,市審計局和市內審協會將采取單獨辦班的形式加強對內審人員的業務培訓,每年至少一次。
2、市審計局各處室實施審計項目時,根據工作需要,吸收有關內審人員參與審計,通過“以審代訓、邊審邊訓”的方式,幫助內審人員提高業務素質。
3、根據各部門各單位實際需要和邀請,市審計局和市內審協會可選派業務骨干,采取“送教上門”的方式,對內審人員進行業務指導或專題授課。
四、加強協作配合
1、市審計局各處室實施審計項目時,審計組進點、出點會議應邀請被審計單位內審機構、人員參加。
2、市審計局各處室實施審計項目過程中,審計組要認真聽取內審機構的意見,取得內審機構的配合和幫助,對于內部審計結果,在確認可靠性的前提下,應加以充分運用,提高審計實施工作效率。
3、市審計局各處室起草審計報告,對被審計單位內控情況進行評價時,應對該單位內審機構建立情況、人員配備情況、內審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做出評價。
4、審計決定下達后,審計組要與被審計單位內審機構加強協作,共同督促檢查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落實,提高審計決定執行率和審計執法效果。
五、加強交流宣傳
1、市內審協會將每年通過召開座談會、研討會等形式,組織內審機構交流工作情況,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具體問題。
2、市內審協會要加強工作調研,注意發現和培育先進典型,幫助總結提煉經驗成果,并及時予以宣傳和推介。
3、市內審協會要建立內審信息專報制度,組織內審機構及時上報有關工作情況,編發《內部審計工作通訊》,介紹全市內審工作動態、經驗做法和成果。
4、市內審協會要充分利用審計局的門戶網站和《審計》雜志等刊物,加強與新聞媒體的聯系,及時總結、宣傳和推介我市內審工作的情況。
六、加強科研教育
1、市內審協會每年組織內審機構、內審人員開展一次優秀科研論文評比活動,對評為優秀的論文予以通報表彰,并推薦參加上級內審協會的論文評選。
2、市內審協會要組織內審人員積極參加CIA考試、后續教育和崗位資格證書年檢,促進內審人員不斷更新知識,提高業務水平。
七、加強年度考核
市內審協會對各部門各單位內審工作情況每年組織一次考核,考核采取日常檢查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核內容包括內審機構建設、人員配備、工作成果和經驗做法、業務質量、計劃統計、信息專報、調研報告、信息化建設、科研工作等情況,考核結果將予以通報。
八、加強內審機構建設
1、市內審協會要建立全市內審機構、人員資料數據庫,及時掌握各部門各單位內審機構、人員的變動情況,形成全市內審工作網絡。
2、市內審協會要繼續督促和指導具備條件的部門、單位建立內審機構,配齊配強內審人員,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內部審計各項基礎工作。
3、市內審協會將根據不同系統、不同行業的工作需要,加強對內審協會分會和發展新會員工作的指導,不斷壯大我市內部審計隊伍。
4、市內審協會及各分會要加強自身建設,嚴格按照章程規范運作,不斷提高協會的管理和服務水平。
九、加強對區(市)協會的工作指導
1、市內審協會要通過工作調研、召開會議等形式,聽取協會工作匯報,提出改進建議,指導協會工作開展,促進區(市)內審協會健康發展。
論文關鍵詞:內部審計;獨立性;機構設置
1 國外關于企業內部審計獨立性的研究成果
1.1 國外內部審計的發展階段
隨著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內部審計的職能也從以查找錯誤為導向,單純的監督、控制以及保護企業財產的“警察”角色,發展至今日以企業風險管理為導向。
1.1.1 以“控制”為導向的內審階段
20世紀40至60年代,在內審制度產生的初期,企業只在總公司一級設立內審機構,實行自上而下的巡回式審計,一般由會計部門領導,實質上履行的是會計監督職能。
1.1.2 以“流程”為導向的內審階段
內審職能到了20世紀70至80年代,變成以業務流程為關注點,對組織內關鍵業務流程的設計、效果和效益進行評價。
1.1.3 以“風險基礎”為導向的內審階段
演進至20世紀80到90年代,隨著國際金融一體化進程加快,以“風險基礎”為導向的內審應時而出,主要關注對企業關鍵業務流程以及關鍵控制的風險的辨識,從而采取措施,降低組織面臨的風險。
1.1.4 以“企業風險管理”為導向的內審階段
到了上世紀90年代后期,企業對風險的認識產生了較大的轉變——認為企業所面臨的是包含了財務管理、業務經營、流程管理以及戰略管理等多方面的風險,是企業的整體風險,而不是局限于某一部分、某一功能或某一區域。
1.2 國外內部審計獨立性的研究現狀
早在1947年,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就將內部審計界定為一種“獨立評價活動”,此后,內部審計的定義雖幾經變遷,但“獨立”作為內部審計的顯著特征一直被包含在有關定義中。根據iia2001年提出的內部審計最新定義,認為內部審計是一項獨立、客觀的保證與咨詢活動,目的是為組織增加價值并提高機構的運作效率,從而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
iia(2003)也指出,恰當的報告關系對實現獨立性、客觀性及在組織中的地位是至關重要的,它們是內部審計有效履行其義務的必要因素。iia進而提出“雙報告模型”。iia建議:cae在職能上應向審計委員會、董事會或其他適當的治理機構報告并負責;cae的行政性報告應當面向ceo或另一位具有充分權利的高級管理人員,以使日常審計工作得到適當的支持。
2 我國關于企業內部審計獨立性的研究成果
2.1 我國內部審計的發展階段
第一階段(1983年-1994年)為我國內部審計初步建立的階段。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成立后,就一直依靠行政力量推動企事業單位建立內部審計制度。1983年國務院批轉了審計署《關于開展審計工作幾個問題的請示》,首次提到了內部審計監督問題;1985年國務院頒布《關于審計工作的暫行規定》;1989年審計署了《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這是我國第一部關于內部審計的部門規章。這一階段通過行政法規確立了內部審計的基本制度,促使我國內部審計走上了依法審計的軌道。
第二階段(1994年-2002年)為我國內部審計立法進一步完善的階段。1994年8月頒布了《審計法》;1995年7月審計署了《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1998年經審計署批準,中國內部審計學會更名為中國內部審計協會,使其成為對企業、事業行政機關和其他事業組織的內審機構進行行業自律管理的全國性社會團體組織。2001年中國內部審計協會開始實行國際上通行的行業自律管理,推動我國內部審級逐步走向職業化。
第三階段(從2003年開始至今)為我國內部審計法規體系全面建立健全的階段。2003年3月審計署頒發了《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這一新規定的頒布,是我國內部審計逐步走上法制化、規范化軌道的重要標志。
2.2 我國企業內部審計獨立性的研究現狀
近年來,隨著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經濟的快速增長,經濟行為越加國際化,我國企業內部審計也得到了較快的發展,目前已具備了一定數量的組織機構和人員,它在維護國家財經法紀、改善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都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同時我們也要看到,企業內部審計在認識、地位、人員素質等方面還存在著一些問題。
3 影響我國企業內部審計部門獨立性的主要因素分析
由于我國經濟發展的特殊形式我國內部審計的發展是先天不足。
3.1 公司治理結構存在缺陷
在我國的上市公司中,比較常見的公司治理結構缺陷主要表現在股東大會形同虛設、董事會難以對經理層進行有效約束、獨立董事難以發揮作用、監事會未能充分發揮監督作用等方面,這就嚴重影響了內部審計部門職能的發揮。
3.2 內部審計的機構設置不完善
目前,我國企業內部審計的報告關系呈現多元化狀態。盡管一些企業建立了審計委員會,并規定了內部審計部門對審計委員會負責。但是對于內部審計機構對財會部門負責,多數的內部審計機構則對總經理負責,內部審計機構對董事會負責這樣的機構設置,就嚴重的影響了內部審計部門的獨立性,使其職能的發揮受到很大的限制。
3.3 內部審計人員缺乏獨立性
內部審計人員作為單位的一名成員,他們的工作、工資、其它福利等受本公司有關負責人的支配。這就使得內部審計人員在履行其監督和評價職能時有很多的顧慮。另外,由于領導的重視程度不夠,內部審計被不切實際的精簡,人員隊伍不穩定,從而使內部審計人員對在審計部門的前途缺乏信心,嚴重影響了內部審計人員的獨立性。
3.4 內部審計機構缺乏獨立性
在我國現階段,上市公司的內部審計機構多是在本公司主要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的,直接對公司負責人負責,其人員配置、職務升遷、工作地位及工資福利待遇等都由本單位負責人決定。這也就引出了一系列的問題,首先,內部審計機構在經濟上不夠獨立;其次內部審計人員執紀執法的程度直接受公司負責人的影響,缺乏獨立性。所以,我們從現階段我國上市公司機構設置的現狀發現,內部審計機構缺乏獨立性,這就使得該機構的整體職能難以發揮。
4 提高我國企業內部審計獨立性的對策
4.1 提高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
內部審計獨立性的一個最主要標志,就是內部審計機構設置的獨立性。科學、有效的內部審計機構設置是內部審計發揮作用的保障。內部審計機構在企業中處于什么樣的地位,內部審計部門與業務部門及其他各職能部門之間存在著怎樣的制衡關系等因素,最終決定了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程度。
4.2 實行統管統派制度,強化內部審計的獨立性
為了強化內部審計人員的獨立性,部門、單位的內部審計人員可由內部審計部門統一委派,內部審計部門向委派單位收取一定費用,用以支付派出內部審計人員的工資和福利。內部審計人員實行統管統派制,從行政上和經濟上解除了內部審計人員對委派單位(或稱服務單位)的依存關系,消除了內部審計人員的后顧之憂,增強了內部審計人員的獨立性,擴大了內部審計人員的自主權。內部審計部門為了監控審計質量,考核內部審計人員的政績,要求他們定期制訂審計計劃,并報送內部審計部門;另一方面要規定內部審計人員的試用期(如一年或二年),如果在試用期間不合格或不能取得相應的職稱者,除進行必要的教育外,必要時可以撤換。制定內部審計輪崗制度,保證內部審計人員定期輪換,內部審計人員長期負責對某一部門或單位的審計工作,人情因素不可避免,影響其客觀、公正地履行審計職責。
4.3 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獨立性
審計獨立性除了要求內部審計機構具有獨立性,還要求內審人員在精神上保持獨立性、客觀性和遵守職業操守。我國《內部審計準則》規定: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應保持其獨立性和客觀性,不得參與被審計單位的任何實際經營管理活動。
目前,我國多數企業在任用內審人員時,僅僅考察其是否具備財務知識。因此,我國大多數內部審計人員是從企業財務部門分離出來的。而財務收支審計是內部審計的基礎性內容,這種狀況造成內部審計人員的獨立性較差。要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獨立性,必須對內部審計機構實行專職化的人員配備。對從事內部審計工作的人員在實行嚴格準入制度的同時,也要對其進行職業道德教育,使之對審計事項的判斷和決定不屈從于他人的意志,不受外界的干擾,保持客觀性和公正性。
4.4 內部審計的外部化
除了提高內部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人員的獨立性之外,內部審計外部化也是提高內部審計獨立性的一種有效途徑。它主要有外包與合作兩種形式,前者指企業將其內部審計工作全部或大部分外包給外部審計組織,后者指企業在開展內部審計工作時,根據需要借助外部審計力量,共同完成內部審計工作。形式上的獨立有助于提高實質上的獨立。內部審計外部化后,內部審計工作全部或部分地由外部審計人員行使,他們既獨立于所有者,又獨立于經營者,能夠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對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管理狀況、內部控制狀況進行監督和評價。因此,適當的條件下,內部審計外部化有利于提高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企業應當將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有機地結合起來,實現兩者的優勢互補,促進內部審計獨立性的提高,從而推動內部審計的發展。
論文摘要: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進程的加快,以及經濟全球化和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我國內部審計作為企業內部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得到了空前的發展,為國民經濟快速健康有序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但內部審計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還需要進一步探討、研究和完善。
0 引言
內部審計是企業自我完善、自我約束的產物,是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企業加強內部管理的自身需要而產生和發展起來的。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進程的加快,以及經濟全球化和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我國內部審計作為企業內部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得到了空前的發展,為國民經濟快速健康有序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雖然如此,但從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和目前我國內部審計的現狀看,內部審計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還需要進一步探討、研究和完善。
1 審計工作的現狀分析
1.1 審計性質不十分明確 內部審計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基于加強經營管理的內在需要,也是內部審計賴以存在的客觀基礎。然而,我國現代內部審計的產生卻是一個行政命令的產物,片面強調外向及作為國家審計基礎(政府審計的延伸)而存在的內部審計模式。這種審計模式實際上導致了人們對內部審計在性質認定上的模糊,從而不利于甚至阻礙著內部審計理論與實務的發展。
1.2 審計的范圍有限 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保證和咨詢活動,其目的在于為組織增加價值并提高組織的運作效率。從內部審計的定義不難看出內部審計的兩種職能,即“監督職能”和“服務職能”。然而,由于我國內部審計設立的特殊背景,一開始就被錯誤地視為國家審計職能的延伸,內部審計工作的重心便局限于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和合規性審計。長期以來內部審計是以“警察”的身份出現,突出了“監督”職能,忽視了“服務”職能,內部審計不關注企業的經濟效益和長遠發展。
1.3 內部審計的作用沒有受到足夠重視 雖然審計工作在財務收支審計的基礎上逐步向更廣的范圍和深層次發展,但認識水平、思想觀念的束縛以及管理體制等諸多因素,影響和阻礙著內審作用的有效發揮。
1.3.1 內部審計成立多年來,投入大量精力搞的財務收支審計未能解決會計信息失真的問題,而且花樣翻新。究其原因,有會計人員知識水平、業務素質的因素,有企業因小團體利益漠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因素,也有監督不力、查處不嚴的因素。從監督的角度看,一是由于內審人員獨立性、權威性不夠,礙于情面,特別是一些審計人員還處于被領導的地位,因此,查處問題不深不透,只看表象,點到為止,不去深究。二是一些單位存在家丑不可外揚的觀念,總覺得出現問題不是光彩的事,審計信息不公開,礙于情面不愿處罰,起不到查一儆百的作用,相反一定程度上還助長了違紀違規行為,審計的威懾作用沒有有效發揮。
1.3.2 中國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的管理體制在兼顧中國目前特定的社會環境的同時,逐步向國際先進的管理體制靠攏。縱向看,我國企業的管理體制有了質的飛躍;但橫向看,我國與國際先進的管理特別是真正意義上的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這些差距的原因之一是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配套的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未落到實處。
1.3.3 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進程不斷加快,企業來自國內外的競爭也越來越激烈,企業經營風險不斷加大。面對日趨激烈的競爭,各國內部審計領域有了新的拓展,內部審計由控制導向審計向風險導向轉變;從微觀的查錯防弊向宏觀的管理審計、效益審計轉變;從經營審計向戰略審計轉變;由防護性的監督、保證職能向預測、咨詢的價值增值和服務職能轉變。這些先進的理念在我國理論界討論較多,但在實務界有些企業,特別是基層企業未曾涉及或涉及甚淺,內部審計還處在查處錯誤階段,對錯誤事項停留在調賬、糾正錯誤上,尚不能多角度、深層次分析問題,更談不上站在企業長遠發展的高度分析問題,提出建設性的建議,相比國際先進的審計理念和實務,我國內部審計的作用還有待開發。 轉貼于
1.3.4 審計人員對計算機知識缺乏,不適應電算化、信息化的快速發展。計算機的普及和應用給審計提出了新的課題,即對信息系統審計和利用計算機實施輔助審計。信息系統審計包括信息系統內部控制評估、信息系統建設效益評估、信息系統合規性檢查等多種形式,需要審計人員既熟悉掌握硬件知識,又要對軟件有足夠的了解,就目前為止,多數審計人員不具備這樣的知識,無法有效地評估信息系統的安全性和效益性。計算機審計軟件由于開發標準不一,功能不完整,全面推廣計算機輔助審計還有一定難度,審計人員的知識和審計手段滯后于信息化的發展。
2 如何促進審計工作的發展
2.1 明確審計的性質 內部審計在企業經營管理中處于極其重要而又特殊的地位。企業所設定的目標是一個企業的各個組成部分努力的方向,而內部審計及內部控制組成要素則是為實現或達成該目標所必須的條件。要確保內部控制制度被切實地執行并收到良好的效果,并能夠隨時適應外部環境的變化,就必須加強對內部控制的有效監督和客觀評價。內部審計既是企業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監督與評價內部控制其他部分的主要力量,因而其在強化內部控制方面應當發揮不可替代的積極作用。
2.2 改進審計方法
2.2.1 企業內部審計應圍繞企業經營目標開展工作,且理當成為企業運行的“監控器”。企業借助內部審計來完善經營管理的“預警系統”,建立健全內部監督“保證體系”。為此,內部審計應突破單純的事后審計,轉移到事前、事中審計上來,從而對企業內部控制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監督和評價。
2.2.2 內部審計的目的是保證組織目標的實現,因此,賦予了審計的監督保證職能。從監督職能看,筆者認為審計目的不是查處人,而是教育人、服務人,是保護干部的有效手段。借鑒國家審計通報的做法,在企業內部實行年度審計通報制度,作為職代會的一項內容,同時實行內部審計結果與各單位考核掛鉤的辦法。透明是最好的反腐劑,公開是最有力的監督武器。這種警示作用對發揮內審作用,保證企業會計信息的真實性以及領導干部的政治安全性應是一種有效的做法。
2.2.3 經濟責任審計是選拔任用干部的有效監督形式,因此,應改變目前“先任后審”的局面。在用人制度上實行經濟責任審計與人事制度的銜接,按照中央“兩辦”和“五部委”文件精神,實行“先審后任、先審后升”的經濟責任審計和人事任免制度,使經濟責任審計真正成為考核干部履行責任的手段,增強干部在崗在職的責任性和約束性。